文化遺產保護,需要喚醒公眾參與意識
關于文化遺產保護應采取的舉措,各方聲音不盡一致,但有一點是相同的:遺產保護,需要政府參與,更需要喚醒公眾參與的意識。
從2008年開始,中央財政按照每人8000元的標準,資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地方各級財政也加大投入,專門安排代表性傳承人保護經費,并為傳承人創造必要的傳習條件和場所,鼓勵代表性傳承人積極履行傳承責任和義務。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資華筠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除了以政府為主導和充分發揮專家的理論引領和咨詢作用外,也離不開廣大群眾的熱心參與和支持。
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則指出,文化遺產的保護不是僅僅依靠政府力量可以完成的一項工作,它需要調動大眾的積極性,使之成為一項全民關注的事業。
單霽翔在此前接受采訪時還曾提到一件事。2004年7月20號,在貴州的黎平縣的地坪鄉,有一次特大洪水,黎平縣地坪鄉有一個風雨橋,叫地坪風雨橋,是全國重點保護單位,非常地漂亮。但在這次洪水來的時候,整個橋被洪水就巨浪給吞沒了,那么村里老百姓就怕這座橋被沖垮,就從家里拿了鐵絲拿了所有的繩子來捆這個橋,最后沒抵擋住洪水,這個橋轟然地就倒塌了,就在這個橋垮塌的一瞬間,當時在場的,這是侗族的村寨,侗族的男性的村民,全部躍入了洪水,三天三夜一直從貴州打撈到廣西,沿途見到村莊的村民就告訴,從上面漂下來的木頭是我們家鄉的風雨橋,幫我們保留我們過幾天會來運的,一直打撈到廣西。后來又用了十幾天的時間,居然這座橋的73%的構架,運回了家鄉,再一清點,橋上有28根大木,就是支撐著橋的框架的大木,一個都沒有少。
單霽翔認為,民眾如果對文化遺產,對自己家鄉的文化遺產有這種感情的時候,我們的文化遺產才能真正的安全。
有資料顯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做得好的國家,大都與發揮民間力量的作用密不可分。在法國,文化遺產保護雖然由文化部門牽頭,但在具體細節的落實上,大都由一些民間組織去完成;韓國更是把民眾參與作為文化保護的一項重要內容,除了遍及全國的民俗博物館,各種形式的民俗演出隊和遍布社區、學校的民族文化學習班,讓廣大民眾充分得到文化遺產參與與分享的機會。
盡管民眾參與的作用不容忽視,但目前公眾對文化遺產保護的認識還有待提高。在今年“文化遺產日”到來之際,有媒體曾進行專題調查,結果在“你是否知道文化遺產日”一欄,竟然有88%的人選擇“不知道”。
由此可見,雖然近年來政府在文化遺產保護上做了不少工作,并且將每年6月的第二個周六確定為“文化遺產日”,但要真正讓文化遺產保護走入公眾,成為一種全社會行為,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喚醒公眾文保意識,關鍵在于教育
要想喚醒公眾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在中小學階段普及相關知識,從而使之深入人心。
從各方報道來看,目前中小學生對傳統文化遺產的認知仍有待提高,愿意研習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更是寥寥無幾,這也導致了一些技藝后繼乏人,面臨“絕種”的窘境。要想改變這一現狀,惟有從小開始進行相關教育,使文化遺產保護的理念根植于心。畢竟,當下的少年兒童,才是明天傳承祖先文化遺產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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