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步決策法”
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了解到,目前大部分村都不同程度地堅持了民主決策,并不斷探索各種有效的方式:有的村成立村民議事會,對村里重大事務實行“一事一議”;有的村確立了村級事務民主聽證制度,村民定期聽取村“兩委”工作報告,并可提出質詢,村“兩委”當面答復;還有的村在實踐中總結出民主決策的一套程序,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源縣新源鎮實行的“五步決策法”,從“選”、“亮”、“審”、“定”、“督”5個步驟入手,實施“民事民決”。
民意調查“選”事。每年年初由各村“兩委”通過召開座談會、入戶調查發放《意見征詢表》等形式,開展一次民情民意調查,掌握群眾所需所盼,從中篩選出村級重大事務決策議題。對篩選出來的包括新農村建設、公益事業、基礎設施建設、機動地發包等方面的事項,由村“兩委”召開聯席會進行討論,擬定重大事務決策的初步方案。
公開公正“亮”事。初步方案在村務公開欄和人口居住比較集中的地方張榜公布,征求村民意見,并根據征求意見的情況,對初步方案進行修訂完善。
回訪調查“審”事。對公示后群眾無異議的初步方案,及時上報至鄉鎮黨委、政府,村里再就擬定方案的科學性、可行性和群眾意愿等情況進行一次回訪調查,由村民審核把關。
群眾票決“定”事。對鄉鎮審核通過的事項,村“兩委”分別召開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票決。參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人數的2/3以上,且贊成票達到實到人數的半數以上方可有效。通過后,將方案和票決結果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布,再次接受群眾監督,對公示無異議的進行實施。
全程把關“督”事。對確實實施的村級重大事項,由村“兩委”及時制定詳細項目實施計劃書或時間安排表,明確項目負責人,并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下組織實施,定期公布項目實施進度和財務使用情況。
新源鎮團結村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村莊,今年年初在民意調查時,部分村民反映村里的道路不好,都是土路,坑洼不平,春天揚沙,夏天淤泥,村里的人不出去,村外的人進不來,成為村里閉塞落后的主要原因。經過村“兩委”再三討論、醞釀并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后,又經過全村85%以上的戶主代表簽字同意后,決定通過爭取項目資金、鎮村補貼和村民集資對所有主干道及巷道3萬余平方米進行硬化。村民集資具體方案為:全村每人拿出0.2畝口糧地,由集體負責統一招標一次性租賃5年,約30萬元;另外,出售村集體林帶11條,約25萬元,共計55萬元用于修建柏油路面和水泥路面。此外,爭取縣項目資金78.75萬元用于巷道和村辦公室前街道的柏油鋪設。
記者在該村采訪時,村里正在熱火朝天地修路。記者問一個村民是否贊成修路,他說:“當然啦,修路是好事啊,要不然的話,只要一下雨,就得穿著雨靴去鎮上,太不方便啦。雖然我們村離縣城比較近,但就因為路不好,人家沒人來投資。這條路修好了,估計我們就會有好日子了,你說是不是,老張?”老張是村民選出來的該項目的監督員,他笑著點了點頭。記者問他們對整個項目實施過程是否完全放心,老張說:“最后路修好了是大家看得見的,招標合同、鎮里的批文都在公開欄里貼著的,應該沒有什么問題。再說,還有我們這些監督員全程監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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