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干預
省內省外兩重價
此次“銜接會”形式變革,被市場解讀為行政力量將退出對煤電合同談判的干預。不過,為了保障地方經濟的發展,一些地方政府并沒有放棄對本省煤電銜接的干預。
河南一家電廠負責人表示,河南省2010年的重點電煤合同簽訂速度較快,很大程度上與河南省政府的強力干預有關。據了解,有河南省電力企業被告知,如果在規定期間內不簽訂合同,將來遭遇“煤荒”很可能要責任自負!昂脻h不吃眼前虧”,很多實力較小的電力企業為了保證2010年的煤炭供應量和爭取運力,紛紛先簽訂合同。至于價格,上述人士表示,“簽訂的合同價是一回事,未來結算價又是一回事,很可能根據五大發電集團簽訂的價格進行調整!睋,這家電廠簽訂的煤價相比2009年年初的重點合同價上漲幅度接近30%。
無獨有偶,煤炭企業也表示感受到了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中國證券報記者從某煤炭央企一地方子公司了解到,公司已經結束省內合同簽訂,但在看似順利的省內合同簽訂背后,是公司所在地的省級政府多次對公司提出要求,稱煤價上漲幅度要充分考慮當地的經濟發展。
據該公司人士表示,所簽訂的2010年省內煤炭合同價格漲幅較小,不足5%,而這部分漲價不足以彌補外部成本的上升,為此,公司所減少的利潤可能超過100億元。雖然地方政府對煤價的干預仍然存在,但跨省合同的價格已經基本實現市場化,公司跨省煤價漲幅高于省內漲幅。
業內人士透露,這種省內和跨省價格相差較大的情況并不鮮見,且由來已久。在地方政府的壓力下,煤炭企業很難做到市場化談判。據業內人士介紹,一些煤礦供應省內電廠的煤炭價格在450元/噸左右,而供應省外煤炭價格則要高出100元/噸。
顯然,不少地方政府在以或明或暗的方式干預著電煤談判。表面看來,談判因此變得更加迅速高效。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電力人士表示,此次發改委的“放權”讓地方政府干預當地煤炭談判顯得“名正言順”,對于地方政府來說,犧牲電力企業要比犧牲煤炭企業劃算得多,因此,煤價上漲在地方政府眼皮底下基本沒有受到太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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