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擴大至近親屬
中新網北京12月10日電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相關要求,進一步方便本市參保人員享受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政策,北京市醫保局印發《關于擴大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的通知》(京醫保發〔2024〕18號),規定北京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范圍由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擴大到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今天,北京市醫保局表示,北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可通過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支付寶、微信“京通”小程序、國家醫保服務平臺北京地方專區找到“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關系維護”功能模塊綁定共濟關系,或通過各區經辦機構窗口現場辦理。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后,可支付本人和共濟對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使用范圍規定的相關費用,并可使用個人賬戶為本人和共濟對象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繳費、購買北京市普惠健康保。
自2022年12月北京市實施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以來,為家庭成員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52.4萬人次,金額2.0億元;購買普惠健康保74.9萬人次,金額1.5億元;個賬共濟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3786.2萬次,個賬共濟醫藥費用35.1億元,有效提高個人賬戶基金使用效率,減輕參保人員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北京市醫保局表示,近親屬使用北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參保人員的近親屬應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二是符合條件的近親屬須進行備案。在定點醫藥機構使用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時,應先使用完本人個人賬戶,再按備案順序使用他人個人賬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