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余項任務!人民法院第六個五年改革綱要發布
中新網12月26日電 26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第六個五年改革綱要(2024—2028年)》(以下簡稱《綱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茅仲華介紹,《綱要》明確了9個方面45大項改革內容,200余項具體改革任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指導人民法院改革規劃和實施推進的綱領性文件。
茅仲華指出,《綱要》嚴格對標對表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將近年來中央針對政法領域涉及人民法院工作作出的各項改革部署全部納入《綱要》,并結合審判工作實際,作出細化分解、提出落實舉措,確保中央決策部署在人民法院新一輪司法改革中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落實。
《綱要》制定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奔著現實問題去、盯著突出問題改,緊扣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重大問題和關鍵環節,注重增強改革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于調研過程中發現的各地法院人案矛盾突出,息訴服判、實質解紛難度大,審判管理體系和機制不夠科學,法院組織體系和機構設置有待完善,司法資源配置亟待優化,法院隊伍的穩定與發展面臨挑戰等突出問題,《綱要》逐一作出回應,全面系統提出各項改革舉措,推動破難題、補短板、強弱項、促發展。
《綱要》制定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奔著現實問題去、盯著突出問題改,緊扣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重大問題和關鍵環節,注重增強改革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于調研過程中發現的各地法院人案矛盾突出,息訴服判、實質解紛難度大,審判管理體系和機制不夠科學,法院組織體系和機構設置有待完善,司法資源配置亟待優化,法院隊伍的穩定與發展面臨挑戰等突出問題,《綱要》逐一作出回應,全面系統提出各項改革舉措,推動破難題、補短板、強弱項、促發展。
《綱要》堅持一張藍圖、一體落實、一貫到底,注重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既對前期已經推進的相關改革任務,結合新形勢新要求,持續深化完善;又適應時代發展,在審理方式、訴訟制度、技術應用等方面推出具有前瞻性、創新性的改革舉措,推動人民法院工作長遠健康發展。
明確涉企案件常見行為罪與非罪界限、探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推動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綱要明確9個方面45大項改革內容,200余項具體改革任務。重點圍繞完善人民法院堅持黨的絕對領導的制度機制、完善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審判體制機制、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健全完善訴訟制度機制、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完善審判管理制度、加強人民法院機構職能體系建設、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新時代法院隊伍、完善數字法院建設體系等方面,提出深化改革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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