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背五彩靠旗,胸前扎著紅色十字結,腰間系著粉色花裙……昨天,“安順地戲”的演員出現在法庭上。他們不是來演戲的,而是來為貴州省安順市文化局作證,向導演張藝謀討“公道”——電影《千里走單騎》中的“安順地戲”為什么被說成“云南面具戲”?
昨天,這起“中國非遺第一案”在西城法院正式開庭。
事件 扛匾入場告《千里走單騎》
安順市文化局把《千里走單騎》的出品公司北京新畫面影業有限公司、出品人張偉平和導演張藝謀一起告到法院。為了打這場官司,安順市文化局可謂做足了“排場”,除了邀請演員著戲服作證外,連兩位辯護律師都抬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牌匾走入法庭。
律師認為,《千里走單騎》以“云南面具戲”為線索并貫穿始終,但影片表演、宣傳的“云南面具戲”實際上是“安順地戲”。“‘安順地戲’有著六百年歷史,為安順地區所獨有的民間戲劇,被譽為‘中國戲劇的活化石’,貴州省政府和國務院均將其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律師詳細介紹了“安順地戲”的歷史。他表示,電影中的“地戲”由安順市詹家屯的詹學彥等8位地戲演員表演,包括面具、劇目、音樂、聲腔、唱詞、方言、隊形動作等,全部屬于“安順地戲”。
安順市文化局認為,三被告沒有在任何場合說明影片中“面具戲”的真實身份,誤導觀眾認為影片中的面具戲起源地、傳承地是云南。安順市文化局要求三被告登報聲明電影中使用的是“安順地戲”而非“云南面具戲”,并在今后影片發行、放映時一律注明,為“安順地戲”正名。
三被告律師認為,出品人是電影的權利人、制片人,導演只是創作團隊,所以張偉平、張藝謀不是本案適格被告。此外,《千里走單騎》拍攝于2004年11月,上映于2005年12月,而“安順地戲”被列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在2006年5月,所以安順市文化局無權追溯署名權。律師還認為,“安順地戲”屬于儺戲,儺戲廣泛分布于我國云貴川等地,因地域、方言等原因有細微差別,但在表演特質上并無本質區別。
現場 演員出庭要求張導正名
為了證明“區別”,參演電影《千里走單騎》的“地戲”演員詹學彥、曾玉華出庭作證。二人身穿戲服坐到證人席后,立刻引來記者閃光燈拍個不停。
“當時劇組請我們去云南麗江演出,一共去了8個人,為《千里走單騎》的主演做替身。先是在監獄里表演‘地戲’《千里走單騎》,后來在電視臺作了錄音。回屯后,當地人罵我們出賣祖宗,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戲種。我要求張導給我們正身。”詹學彥口音頗重地說道。
“我們演的是正宗的‘屯堡地戲’。影片里我們演了《戰潼關》、《千里走單騎》,我演的是曹操,當時我們演的戲和平時演的戲是一樣的。”曾玉華補充說。
“當時你們知道是‘安順地戲’嗎?”法官詢問被告方律師。“最初用的不是詹學彥等人,后來有人介紹才請的他們。當時我們只知道是儺戲。”律師回答說。“你們當時請詹學彥等人演出,為什么演那兩出戲?”“劇情的需要。”律師解釋說,電影中的人物、故事情節都是虛構的,不能對號入座,原告對虛構的情節強行對接是很荒唐的,而且《千里走單騎》本身是一個故事片,不是一部宣傳面具戲的片子,即使從戲劇的發展歷史來看,地戲也是向儺戲發展的階段,所以影片內容并無不當。
此案將擇日宣判。
相關爭議
非遺是否享有著作權
在我國,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還存在法律保護盲區。《著作權法》第六條規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著作權則根本沒有提及。雖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中涉及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署名權問題,但目前也只是向國務院報送,并未頒布實施。
是否已過訴訟時效
我國法律規定,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為2年,而影片《千里走單騎》首映至今已過5年。對此,原告認為,目前云南麗江已將《千里走單騎》作為景區宣傳片播放,在北京更可以輕易買到《千里走單騎》的正版影碟,說明被告侵權行為的影響仍在持續。考慮到訴訟對張藝謀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原告才將起訴時間延至北京奧運會結束后。
本報記者 高健 劉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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