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是歷史文化名城,唐代南詔國和宋代大理國均建都于此。南詔國統一大理地區后,在洱海的入水口和出水口分別建立了兩座關隘,稱為“上關”和“下關”,也叫龍首關和龍尾關,現均為大理白族自治州州級重點保護文物。然而,正在擴建的公路,使龍首關變得面目全非,僅剩的幾段城墻也危在旦夕。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此前文物部門下發兩次停工通知,但施工方都未理會。而交通局趙勇超書記則稱“文物部門不就是要錢嘛!現在已經把錢打給他們了,他們也就不說什么了”。
-反對
“利”字作怪
除了破壞文物,在龍首關內的施工將采用爆破、鉆井、挖掘等作業,還會大大增加地質災害發生的幾率,危及上關村村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面對質疑,交通部門竟稱,“文物部門不就是要錢嘛!”。錢可以讓曾經據理力爭的文物部門保持沉默,實在是一種悲哀。當初忽必烈的鐵蹄都沒能突破的古城墻,被現代交通部門用野蠻施工手段加“金錢胡蘿卜”強行突破,讓人無語。
交通部門文物保護意識淡薄,急功近利,是破壞古城墻的直接原因。但政府有關部門在古城墻保護方面也存在認識偏差。由于當地政府政績觀作怪,對城墻管理工作缺位,沒有保護城墻的長遠觀念,才導致了古城墻被野蠻破壞的局面。有關部門之所以對古城墻保護不重視,說到底,就是“利”字在作怪。如果有關部門在城墻保護的問題上不提高認識,聽任老祖宗留下的古城墻被一路破壞下去,不難想象,若干年以后,不僅龍首關不復存在,龍尾關也面目全非,以后再怎么花代價維修、保護、復制,終究只是一堵城墻贗品了。等到那時,拿什么向子孫交代? 劉凱玲
現代建設的悲哀
大理對文物的毀壞,是借口搞工程,但是想一想,你搞的這個工程,能夠像龍首關那樣,留存1300多年而成為后世的文物嗎?龍首關已經留存了1300多年而成為我們的文物,它是當時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綜合歷史的見證,你們現在硬著心腸破壞,心里真的一點不愧疚嗎?
據文化和文物部門的意見,大理修的214國道是可以不毀壞龍首關,是可以繞道進行的。但是,道路建設部門卻自有借口。公路建設毀壞文物,村民進行了堅持不懈地反映,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委副書記王桂芳組織召開了有關各方的協調會,不但沒有處理毀壞文物的任何責任人,事實上還默認了毀壞的既成事實。這昭示了全國各地文物不斷遭遇毀壞的癥結——法律遭遇權力的抵抗,而且往往敗下陣來。看一看我們現在的城市,在“舊城改造”的名義之下,幾乎是被“翻修”了一遍,很少留下歷史和文化的印記了,連離開十多年的游子回到故鄉,都找不到自己的家門了,這究竟是驚喜呢,還是悲哀? 天峰沸騰
決策部門怎能草率
盡管“要致富,先修路” 的道理人所共知,但“傳承歷史,保護文物”也是人人有責。其實,只要我們細心研究一下中國歷史就不難發現,古人很有智慧,“城墻”、“城堡”、“城河”多筑在必經之道,意在“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當年“所到必克”的元世祖忽必烈南征時,在龍首關遭到了大理國頑強反抗,久攻不下,只好轉移到蒼山背后,越過天險,最終才攻下大理。而今說拆就拆,當地決策部門可謂比當年忽必烈還“烈”。筆者以為,當社會發展與文物保護發生矛盾時,政府要在遵守法律、尊崇歷史、尊重民意、遵從科學的基礎上,多方論證,權衡利弊,統籌兼顧,慎重決策。因為,道路壞了可以重修,古跡毀了難以克隆,拆毀的“古城墻”無論如何也無法恢復。
文化遺產棲息著我們民族的歷史靈魂,傳承著我們民族的精神薪火,凝聚著我們民族的情感氣質。保護文化遺產就是保護我們的民族之根。筆者真誠企盼,在講求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今天,我們的各級政府既要努力提高經濟社會發展的“GDP”,也要精心守護中華文明傳承的 “DNA” 。張玉勝
-觀察
只有常識還不夠
大理是我國著名的風景文化旅游區,境內有“風、花、雪、月”四大奇景,其中的“上關花”,就在這座龍首關城,然而,盡管名聞遐邇,盡管有了太多的前車之鑒,大理城墻還是得乖乖讓道,被破相的龍首關也頂多只有向隅而泣的份兒。
令人思考的是:當文化遺跡的保護似乎已經成為路人皆知、無需多言的常識之際,當人們再也不去擔心現存的古城墻還會遭遇拆除厄運時,這些文化遺跡是否就真的能平安無事了?
的確,擴建公路并非為的是一己私利,公路的受益者或許是全體大理人民,也包括慕名而來的旅游者,公路更寬了,交通更便利了,大理旅游的經濟價值也才有望充分挖掘。不過,與其說毀城修路是為了公益,毋寧說還是利字當先,至少,公路好歹可以收費,再不濟也是吸納客源的掘金之路,相形之下,既不能堂而皇之收費,更不能招財進寶的古城墻實在是一無是處,拆之而后快,也就順理成章了。
然而,從洱海變別墅,到城墻變公路,大理的日新月異,恐怕不是令人耳目一新,而是令人瞠目結舌。不過,當大理毀城的背后竟然是“文物部門不就是要錢嘛!”,既然連文物看門人都自擺烏龍,見財起意,大理城墻遭遇厄運,也就并不意外了。城墻很難被敵人從外面攻克,但很容易被人從內部摧毀。大理城墻的不幸,恐怕更需究責文物保護部門這個打著保護旗號的毀城“內鬼”。 武潔
-延伸
權力的“以大欺小”
大理洱海填海建別墅的質疑聲言猶在耳,不意其唐代古城墻也慘遭破毀,這十分符合管理學的“漏洞定理”,如果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事情就會向著更壞的方向發展。也就是,對于自然、文物保護的保護漏洞,必然導致相近的破壞性事件的頻繁出現。只是洱海成為私人風景,主導的力量是財富力量的侵蝕,而唐代古城墻的倒塌,則讓人看到地方利益沖動對于文物遺產的傷害。
破壞性行為讓古城大理的歷史與風景資源一再被透支,而這些也正是大理魅力的精粹所在。難道是環境與文物保護部門的瀆職,才讓這些美景與文物成了“沒娘管”的孤兒,從而招致摧殘毀壞。可以看到,當地的文物部門幾次下發停工通知,并沒有缺位。但其執法卻猶如“泥牛入海”,并不能阻止古代城墻被拆的命運,豈非咄咄怪事。從行政執法部門的命令沒有效力,或許能找到相似事件頻繁發生的病理。
導致城墻毀壞的公路工程隸屬于當地交通部門管轄,可以說正是交通部門的不服從,才讓完整的城墻成為了斷壁殘垣。這其中,交通局趙勇超書記的一席話值得玩味,他覺得文物部門只是要錢,給錢就封了文物部門的嘴巴。可以說,交通官員發出這樣財大氣粗的“狂言”,與當下行政權力運作的失序現狀息息相關。
行政權力秩序本該各部門各司其職,在各自領域都有裁量權,這種權力應該是平等的,其他部門也需要遵從。但現實之中,各個部門的權力會在運作過程中此消彼長,就出現了所謂“冷熱衙門”之分。如此,文物保護部門當屬弱勢單位,而交通關乎經濟命脈,交通局自然炙手可熱。趙書記的“給錢封口”說法,充滿了對文物部門的蔑視。強勢部門權力的不斷擴張,站在部門利益基礎上為所欲為,這顯然是現代行政治理需要規避的棘手問題。 雷磊
-聲音
應出重拳整治
大理應出重拳整治,不能只讓其花錢消災,重蹈洱海“情人湖”被填的覆轍。對造成的破壞要及時進行修復性搶救,并嚴處責任人。
(《楚天都市報》)
無異于殺雞取卵
城墻被破壞,大理古城的魅力也將隨之降低。而游客去大理旅游,就是為了欣賞原汁原味的古城文化,體會少數民族文化的風情。如今大理政府殺雞取卵的做法,看上去是獲得大量房地產和公路收益,但與無價的自然風景和歷史遺跡相比,那點錢就猶如滄海一粟了。自然風景和歷史遺跡一旦被破壞,就不可能再恢復到原始樣貌,而這種教訓也數不勝數。
(新華報業網)
豈能淪為“買賣”
村民們說,龍首關遺址被毀壞“上無顏面對先祖,下無法對后人交代,成為永遠的罪人”。但當地交通局和文化局決然沒有如此的負罪感,這些是是非非,在他們看來不過是一筆“買賣”:國道214工程指揮部省去了不菲的支出,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得到了一筆不菲的考古發掘賠償金。
(《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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