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圖書公平交易規則》頒布第九天,上午,記者撥打西單圖書大廈售書熱線詢問圖書價格時,對方表示,仍可用打折卡購買新書。隨后,記者登陸當當、卓越等網絡書店時也發現上面大部分新書仍以低于8.5折價格在銷售。
1月8日,《圖書公平交易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在新聞出版總署等部門的主導下,由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中國新華書店協會制定并頒布。該規則甫一出臺便引發社會熱議。焦點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該規則規定出版一年內的新書(以版權頁出版時間為準),進入零售市場時,須按圖書標定實價銷售。二是新書網售不得低于8.5折。1月15日還遭到北京市消協、北京市律協等的聯合炮轟。目前,《圖書公平交易規則》到底處于何種狀態?
《圖書公平交易規則》能否扭轉圖書市場的混亂局面
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秘書長黃國榮是參與該規則制定的人之一,他說:“《規則》對整個出版產業的上下游從訂貨、出貨、收驗貨、退貨、促銷、結算等環節都做了規范和指導,共30條。而關于新書限制打折的相關內容只有一條。現在更多的人將該規則簡單理解為限制圖書打折,而事實上并非如此。我們的目的是通過制定規則來維護圖書出版市場的行業秩序。”
黃國榮說,目前整個圖書出版業交易行為失范。近年來,出版行業折扣戰、拖欠貨款等問題愈演愈烈。為了搶奪市場,實體書店與實體書店、國有書店與民營書店、實體書店與網上書店之間的“戰火”不斷升級,賠本賺吆喝的事情并不鮮見,甚至出現了圖書經銷商和零售商連合同都不簽訂的現象。
中國出版研究所副所長范軍更是對圖書“高定價低折扣”現象頭痛不已。范軍說,“高定價低折扣”圖書由于著作權超過了保護期限,其勞動創新價值是零,又非新書,其編輯成本還不到定價的10%,即使打一兩折,發行零售利潤也很可觀。“高定價低折扣”圖書正是通過沒有任何依據而根本不打算執行的漫天定價,又以所謂超低價格出售的方式,誤導消費者,使其落入圈套,其性質無疑是不折不扣的欺詐行為。范軍認為,《規則》第三章第11條提到供貨商和出版社要本著公平誠信的原則合理定價,即是針對此種不規范現象。
不少業界人士也認為,至少《規則》的公布折射出圖書市場混亂不堪的現狀,希望有關部門以此為契機梳理一下圖書市場的癥結,加強管理。
書價永遠是最敏感的話題
《規則》對圖書價格的有關規定是大眾關注的焦點。很多讀者認為,對圖書價格的限制意味著自己要付出更多的錢來買書。
《出版商務周報》總編輯歐宏告訴記者,在中國,網絡書店已經發展近十年,很多讀者已經養成了通過網絡以低價購買正版圖書的習慣。如果通過《規則》來改變或者扭轉,可能需要相關政策的制定者考慮更多或者付出更多。
武漢大學出版科學系副系主任徐麗芳說,圖書價格應該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目前的圖書定價機制在很大層面上還是來源于計劃經濟時代,并沒有把出版作為一個等同于其他追逐利潤的行業來看待。在民眾的意識中,已經習慣于圖書價格的低廉。在國外很多出版社制定書價的時候,是根據圖書類型分開定價的,盡量使書價合理,而目前國內只有少數出版社注意到這個問題。圖書價格其實是一個意義深遠的問題,一方面會影響出版產業的發展,另一方面也會影響民眾的閱讀熱情,從而影響整個國民素質的提高。過高、過低的書價都會影響整個社會的閱讀風氣。
黃國榮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再三強調,關于新書打折的限制,讀者不能忽略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合理定價。而對于目前的圖書價格,黃國榮認為大部分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圖書還是比較合理的。圖書不同于一般商品,一般商品規定的是出廠價格,最終的價格由中間商決定。而圖書則是明碼標價,也就是在出版社就規定了最終的銷售價格,利潤空間是有限的。如果單個機構抱著排他性目的以低折扣銷售,最終會導致市場的混亂和無序。其實大眾不應該只關注圖書能否打折,而應看最終是否能夠買到價格合理的圖書。如果提高書價再去打折,大眾也沒得到實惠。
“如果在無休止的價格戰中,實體書店最終被擊垮,那么掌握了整個市場的網絡書店是否還能繼續低折扣地向讀者提供圖書呢?”徐麗芳說。
長期從事出版營銷研究的北京大學教授李常慶介紹說,在國外很多國家都有新書實價銷售的傳統。在合理定價的前提下,通過實價銷售,一方面防止產業內部的惡性競爭,另一方面保護作者和出版社的利益,進而保證圖書質量。
“目前圖書打折混亂現象實質上是整個書業市場不成熟的表現。”武漢大學教授吳永貴告訴記者,在很多國家,在嚴格的行業規范下貿然打折是要受到嚴格的行業制裁的。吳永貴還介紹,20世紀上半葉,圖書出版行業也曾出現過價格戰等惡性競爭狀況,有關方面于1936年頒布過類似的行業規定,并得到了大多數商業協會的支持,但隨后抗日戰爭爆發,此事最終不了了之。
如何看待《圖書公平交易規則》的約束力
《規則》公布之后,當當網曾對其可操作性提出如下質疑:書的種類非常多,當當網在售圖書有60萬種,每天都有新書上架,大家是統一時間調價還是自行逐步調整?目前通行的暢銷新書的折扣比較低,地面店也是如此。所有圖書不論什么品類都要統一折扣嗎?對于不執行限折令的企業有什么處罰方式?
“其實我們看到,《規則》公布以來,尚未得到執行。”歐宏說,“可能需要更多的細則來對相關內容進行規范和解釋,增加可操作性。”
針對《規則》中的一些提法不夠明確的問題,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外書摘》主編汪耀華曾在有關媒體上提出了具體意見和建議。比如“假定世上只有供貨商和經銷商,那么就得先把二者界定清楚。針對一本書而言,供貨商有無數個,經銷商可能更多,轉手批發更為市場增加了復雜性。”再比如“《規則》針對的是圖書交易,在現代科技背景下,還得先界定什么是圖書?”等等。
北京市消協、北京市律協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的有關人士則認為,《規則》是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等三個行業協會利用制定行業自律規范的機會,濫用其所屬會員在全國市場的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其會員間的競爭所達成的壟斷協議,同時也侵犯了經營者的經營自主權,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違反了《反壟斷法》多條規定,建議國家相關部門予以調查糾正。
黃國榮認為,《圖書公平交易規則》恰恰是遵守了《反壟斷法》的相關內容。他以《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為據,認為網絡書店越來越多地取得了圖書銷售市場的支配權,對整個行業的正常交易造成了威脅。
對于《圖書公平交易規則》是否違反了《反壟斷法》,爭論雙方各執一詞,而相關部門的最終裁定目前尚未公布。
《圖書公平交易規則》將何去何從?黃國榮向記者透露,雖然《規則》自頒布之日起就應該執行,但它畢竟不是法律,主要靠行業自律。未來一段時日,他們將逐步下發相關執行文件,明確權責,并建立一些監督機構,以推動該《規則》的最終實施。
記者 柳霞 王大慶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