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那天,我想起二十年前,我還在上中學的時候,寫過一首小詩:“又逢佳節至,恩師皆歡喜。若是在平日,誰還說教師?”現在看來,這首詩直白幼稚。但二十年前的我,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二十年后,我會坐在電腦前重新敲入這些文字。——難以釋懷的青春記憶!
長期以來,總有不少人在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還有許多人說作家也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如果說前者,還被多數人認可的話,那么,說到作家——尤其是今天的作家,一定會有更多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尤其在市場經濟時代,作家和財富的關系。
前幾天,“作家富豪榜”已被其創制人——深具敏銳洞察力的傳媒人吳懷堯先生,注冊為商標,并引發多方熱議。據《揚子晚報》報道,“2006年,我發表了一篇題為《中國作家富豪榜》的文章,通過對圖書一線市場的深入調查,該文首次發布全中國最有錢的25位作家財富排名,展現作家群體生存現狀,引發巨大社會轟動。 四年后的今天,‘作家富豪榜’成了注冊商標——曬一下剛剛收到的商標證。”2010年9月8日,中國作家富豪榜創制人吳懷堯,在微博公布的這一消息,引起了不少文化界人士的關注和熱議。
《中國作家富豪榜》原本只是知名傳媒人吳懷堯的一篇深度調查文章,自2006年起每年年底發布,一年一度,至今已經發布四屆,每次發布均激起強烈的社會反響,并形成品牌效益和強大的影響力。詩人施袁喜在轉發這條微博時說:“作家富豪榜成為注冊商標,是一件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在此時代,文化商業化,早已是不爭的事實。沒有商業價值的文化,不值得強硬地塞給公眾。吳懷堯每年推出的作家富豪榜,都在引發‘作家’之外的社會新聞,吳懷堯如此堅持下來,實為難得。小眾其實也是大眾,誰說作家群體已經無力?”
在我看來,“作家富豪榜”成為注冊商標,而它的發起者吳懷堯成為它的合法持有人。好比一個父親終于給出生不久的兒子上了戶口。其意義不僅僅在于這個“父親”和“兒子”。在目前盜版猖獗的現實境況下,作家一旦有了法律意識,作家的辛勤勞動一旦得到法律意義上最大限度的尊重,“作家富豪榜”的榜單必將加快刷新!
“作家富豪榜”成為注冊商標,意味著中國傳統作家群體在適應現代法治社會的一個華麗轉身!它更在傳遞一個信號:在法治中國的今天,一直埋頭寫稿的耕耘者們,不僅僅只是通過為文表達自己的心聲、意志和追求,而開始嘗試通過現代社會的法律利器,在莽莽現實面前,亮出自己的維權大旗!
在目前盜版猖獗、跟風嚴重的現實境況下,國家工商總局給‘作家富豪榜’頒發商標證,給更多寫作者帶來啟示,就是要敢于通過法律來捍衛自己的勞動果實。文章名變成注冊商標,作家富豪榜應該是國內首例,這是一個好的開頭,希望有更多的作家,通過現代社會的法律利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哪怕是一個書名。這樣,在中國大力構建法治、民主社會的今天,才不枉生活在當下這樣一個偉大的時代!
作者:梁楓(知名律師、北京東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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