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加快建設文化強省
江蘇文化產業發展要實現高于全省GDP增長速度、高于服務業增長速度,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必須加大改革和創新力度,突破體制瓶頸、內容瓶頸、資金瓶頸和人才瓶頸。
近年來,江蘇的文化產業發展很快,尤其是2006年以后,呈現出速度加快、主體壯大、集聚發展的態勢,江蘇文化建設已在全國形成率先發展勢頭。但同江蘇經濟總量相比,文化產業所占比重較小,對江蘇國民經濟的貢獻水平偏低,文化企業總體規模偏小,實力不夠雄厚。現有產業集團與國內外知名的文化企業相比,整體實力及經營水平差距懸殊,缺少在國內外有影響力、輻射力的文化品牌。文化企業跨行業、跨地區整合資源的水平還不高,產業鏈尚不完整。發展文化產業仍以政府推動為主。民間投資遠不如湖南、浙江活躍,相應的微觀經營機制也不完善。
(一)體制瓶頸
當前制約我省文化產業發展的最大瓶頸依然是體制障礙。文化產業發展的進程,主要取決于社會整體的制度設計,特別是有關市場塑造與維護的制度安排。總結世界各國經驗可知,文化產業的發展有賴于法律制度雙重作用的發揮:其一,促進作用。這種作用的發揮主要是由促進型法律制度來完成的,即經濟法律中的產業政策法。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特別需要國家制定促進型的產業政策和法律來引導文化產業的走向,激勵其創新能力培養。其二,保障作用。保障作用是法律制度的常規性功能,對于文化產業而言,其作用主要體現于知識產權保護,甚至可以說,文化產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發展完善與實施。我國現有文化產業立法主要包括行政法規、規章等,這些法規已經不能夠給予文化產業足夠的支撐和保障,因為它們的大部分條文僅僅規定了文化產業立足的底線。它們雖然對文化市場的規范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促進作用明顯不足,效力層次較低,且缺乏統一的制度安排。
同時,在體制上仍存在著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傳統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不到位是造成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難以真正分離的重要原因。一是仍存在著黨政、政資、政事、政企不分現象。要真正實現政府由辦文化向管文化的轉變,對文化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二是部門分割、條塊分割、上下分割、諸侯經濟等,使文化資源整合優化難度很大。三是政策配套不完善。特別是在投融資、高端人才引進和培養等方面明顯不足。
(二)內容瓶頸
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需要推進文化內容建設和內容創新。我省文化產品缺乏國際競爭力,最根本的原因還在于內容。一是文化產業園建設如火如荼,但不少園區低水平重復建設的現象必須引起警惕,多數園區未形成完整產業鏈條,也很難產生規模效應,形成整體競爭實力。政府的投入要真正用在產品開發、扶持原創和“內容文化”的發展上,而不是一味投入基礎設施建設,防止一些地方產業園區有名無實,最后成了房地產開發。二是文化產品出口雖大幅增長,但承載“中國文化內容”的產品卻鳳毛麟角。從文化產品出口構成來看,以電子游戲機、雕塑品及裝飾品、圖書等印刷品為主,從貿易方式來看,加工貿易的方式比重較大,出口的多是“加工制造”和承載其他國家文化的產品,而附加值高的具有江蘇文化特色的原創文化產品份額較少。三是發展文化產業,必須強化品牌意識,采取品牌策劃、品牌定位、品牌控制、品牌傳播、品牌保護等措施,打造一批響亮的文化品牌,才能顯示一個地區乃至一個省份的文化綜合實力。這方面,江蘇與湖南、重慶、浙江等兄弟省市相比存在較大差距,精品工程和劇目雖多,但缺乏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力的品牌。
(三)資金瓶頸
江蘇由于地方經濟相對發達,國有資本在文化產業中占據壟斷地位。廣電、出版、報業等一批文化企業集團紛紛掛牌成立,雖然改制的方向是要為文化產業“快車道”掃清障礙,計劃經濟體制積累下的慣性,使國有文化資產缺乏資本的屬性,一時難以充分進入到投融資體系中來。民營企業這個被視為中國經濟最有活力的群體,在經歷了多年“灰色地帶”的尷尬經營后,終于在項目審批、資質認定、融資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享受了同等的“國民待遇”,但文化產業核心領域的大門實質上仍未完全對其開放。這就導致了江蘇文化產業投融資渠道不暢,重量級的文化資本較少。文化產業的社會投融資體制尚未形成,文化產業大規模擴張的資本條件欠缺。
(四)人才瓶頸
文化經營管理人才短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文化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才數量少、專業化程度不高,尤其是懂經營管理和營銷的少,擅長策劃、資本運作的更少;二是文化經營管理人才開拓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不夠強,缺乏經營管理經驗;三是熟悉國際慣例和規則、擅長媒介市場運作、具有戰略思維的外向型經營人才尤其短缺。目前江蘇一些高校開設藝術管理專業時間還不長,人才培養才剛剛起步,人才引進工作也不能完全滿足需要,適應信息時代文化產業高技術化的人才缺乏,文化產業經營管理人才更為短缺,尤其缺乏整合產業資本、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的企業家。
2009年全省文化建設工作會議召開后,江蘇文化產業發展重點進一步明確。江蘇文化產業發展要實現高于全省GDP增長速度、高于服務業增長速度,成為江蘇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的要求,文化產業發展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創新,不斷豐富完善。
(一)著力推進文化管理體制的創新,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突破長期形成的文化管理條塊矛盾,深化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根據性質相關、產業聯動特征,借鑒國際管理經驗構建大文化管理模式,加大改革力度,轉變政府職能,明確由“辦文化”向“管文化”、由“管微觀”向“管宏觀”、由“主要管直屬單位”向“管社會”為核心的“三大轉變”, 逐步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制。
(二)發揮江蘇文化資源優勢,打造江蘇文化產業知名品牌。傳承江蘇文化特色,挖掘文化資源潛力,提升江蘇傳統文化產業競爭力。引導行業在市場營銷中大力推介大師名人、知名商標和品牌,發揮名人名品效應,大力彰顯“南京云錦”、“宜興紫砂”、“蘇州刺繡”、“南京金箔”、“無錫泥人”、“揚州玉器”、“揚州漆器”、“常州梳篦”等地域文化特色,促進傳統的工藝美術提檔升級、擴大銷售規模。同時加強對全省文化產業的發展實行分類指導。
(三)建立以國有資本為主導的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元化、投資機制市場化的新型文化投融資體制。江蘇要突破文化產業發展之資金瓶頸制約,必須進行以下方面的調整:首先,國有資本需要重新確定對文化產業的投資范圍,積極推動國有資本投資機制的改革和轉變。其次,結合文化領域國有資本管理和運營體制的改革,使我國以國有資本為主體的文化投融資運營主體逐步地成熟和發展起來。關鍵是塑造市場化的投融資主體,使政府逐步從文化投資的主體地位中退出,讓市場在文化資源的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第三,進一步拓寬文化投融資的渠道,降低投資準入門檻,鼓勵民間資本對文化產業進行投資和經營。第四,要加大直接投融資的比例,強化市場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第五,鼓勵有條件的集團公司上市融資,并積極探索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私募基金等融資形式。
(四)重視人才隊伍建設,增強文化產業創新能力。著力營造一種鼓勵支持創新、創業,有利于吸納和積聚人才進行文化生產服務的精神氛圍,完善人才激勵機制,拓寬人才選拔途徑,創造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
錢 進(作者系江蘇廣電網絡股份公司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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