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堅:在以往的文化單位轉企改制中,一些地方通過借、留、造等手段“新殼裝舊人”的做法,有其產生的特定的歷史背景和環境因素,也曾為減少改革阻力、推進改革試點發揮過一定的作用,但是,說到底還是不徹底的改革。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一步步深入,隨著各方面制度的不斷完善,這種“改革”的弊端也日漸凸顯。
首先,這樣轉來的文化“企業”,通過各種形式的“殼”,仍然躺在政府的懷抱里。這樣的企業缺乏主動面向市場求發展的動力和壓力,難以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運營機制。其次,“腳踩兩只船”,讓同一單位內企業身份的員工與事業身份的員工“同工不同酬”,在社會保障、職業發展前景存在種種不平等,難以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第三,由于“事轉企”改革不徹底,使事企分開、管辦分離難以徹底實現,為政府職能的轉變設置了障礙。最后,不徹底的改革為“開倒車”留了退路,消磨了改革的成效,當然也影響了改革的聲譽。
記者:您剛才一再提到“可核查、不可逆”,這個專業術語在文化體制改革領域,有什么具體的含義呢?
歐陽堅:“可核查、不可逆”,既是中央對規范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的明確指示,也是文化企業實現科學發展的客觀要求。要實現“可核查、不可逆”,我認為要把握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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