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拍假”和“假拍”老鼠過街人人喊打
張延華會長談中國拍賣行業首部行業標準
28日,中國拍賣業的第一部行業標準《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正式出臺,并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引起社會各方高度關注。自此,一直以來廣受社會詬病、被認為“有點亂”的文物藝術品市場,將走上規范、標準化之路。
作為我國拍賣行業的第一個行業標準,它的實施將如何從制度上規范行業行為?行業自律組織如何按照這個規則去更好地約束企業的行為?企業是否會心悅誠服地去執行這個標準?記者特別采訪了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會長、全國拍賣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張延華。
記者: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恢復到現在將近20個年頭了,應該說走過了一個非常復雜也很艱辛的過程。《規程》的出臺具有怎樣的意義呢?這一標準與1997年出臺的拍賣法二者之間的關系如何?
張延華:企業要辦好,除了在大的框架內遵守法律之外,還必須走標準化之路,嚴格執行有關標準。
自2007年起,商務部就組織有關單位起草制訂《規程》。在近3年的起草制訂過程中,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藝委會組織了行業內外的眾多專家開展研究起草工作,汲取了一批優秀拍賣企業多年積累的經驗,前后經歷了十多次修改;同時,商務部還就該標準的內容征求了文化部、工商總局、文物局、中國消費者協會等單位的意見,并在網上公開征求了社會各界的意見。
2009年12月我們完成了這部行業標準。從2003年意識到行業標準的重要性,到2007年開始起草,再到出臺,整整歷時8年。這部標準是眾多的企業參與起草制定的。這充分說明企業已經意識到一部可行的行業標準對整個行業的重要性。
這部標準的出臺,使我們拍賣行業的法制建設、制度建設更臻于完善,它彌補了拍賣法的一些不足。另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這一標準涉及到的一些問題很可能會在下一步修改拍賣法當中加以引用。一些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先在標準中得到解決,也是為修改拍賣法做了準備。當然推薦性標準不是法律,不能強制執行,要企業自愿執行。《規程》相對拍賣法是補充,也是完善。
記者:行業協會是否有一些強力的措施推行《規程》的實施?對于一些執行規程規范運作的拍賣企業,拍賣協會以什么樣的方式讓公眾和社會認識它,如果不遵守《規程》的拍賣企業,拍賣協會有什么樣的方式作出懲戒?
張延華:這個標準是推薦性的,推薦性的意義在于自愿執行,行業協會沒有任何強制性要求企業必須執行這個標準的權利。但我們很有信心企業或者絕大多數企業會心悅誠服去執行這個標準。為什么?
第一,這個標準的制訂過程就是一個充分協調的過程。這個標準最后的成果代表了所有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的正當要求,因此我相信不應該有哪個企業對這個標準有強力抵觸,說我就反對這個標準,不愿意執行,除非它不想做百年老店,除非它不想做好。如果它想打造一個百年老店,樹立自己的品牌,唯一的選擇就是老老實實、認認真真去執行這個標準。這是一個前提。
第二,作為行業自律組織,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歷來旗幟鮮明反對任何不規范的執業行為,何況今天我們有一部可遵循的、可操作的《規程》出來,我們一定要按照這個規則約束我們行業的企業。我們相信有了這個標準之后,大家執行起來就有所遵循,執行的力度會大。而且由于有社會各界的監督,社會各界可以拿著這個規則來監督我們的企業,讓文物藝術品拍賣標準更加陽光。
記者:關于文物藝術品的“拍假”和“假拍”,社會上廣為詬病。在您看來,企業應該如何自律?對于“無知賣假、知假賣假和造假賣假”,行業協會如何進行規范?
張延華:在當今的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界,知假拍假的是極少數人的個別行為。通過這部標準,一方面可以約束拍賣企業,另一方面也可以向社會各界展示拍賣的陽光形象。
對于“拍假”和“假拍”,我們從來都是當作過街老鼠一樣的打擊,毫不含糊。一旦發現,雖然協會沒有行政手段,但是我們會積極地向執法部門舉報,協助有關的政府機構對其進行制裁,而且協會自身有企業信譽評級系統,將會直接影響該企業的信用評級。所以,那種認為“拍假”和“假拍”是拍賣行業通病的說法是不正確的。事實上,拍賣企業不知假而拍假的事情時有發生,今后這種事情也難以避免。因為鑒賞藝術品是件很難的事情。再高水平的文物鑒賞專家也會有鑒別不了的東西。因此,我們要求企業的是,堅決杜絕知假拍假,同時嚴格按照標準組織拍賣活動,從程序上減少拍假的可能性。
我們必須清楚地看到,中國文物與藝術品拍賣業還十分年輕、稚嫩,希望通過這部行業標準能讓企業盡快地成長,拍賣行業更加規范。
法制日報記者 蔣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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