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8年度
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審計署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4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證監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會本級和36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證監會2008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不斷加強預算管理與財務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提高開支標準支出58.66萬元。
2008年,證監會超出國家規定標準發放和報銷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58.66萬元。
(二)擴大項目經費使用范圍支出343.88萬元。
2008年,證監會及所屬北京證監局等單位在項目經費中列支基本支出107.21萬元;中國證券業協會和中國期貨業協會在項目經費中列支人員經費等236.67萬元。
(三)所屬上海證監局少計收入498萬元。
2008年,上海證監局收到上海市人民政府撥付的經費498萬元,未作收入反映。
此外,證監會在加班費發放、固定資產采購等方面還存在管理不規范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提高開支標準支出的問題,要求證監會按照有關法規進行糾正;對擴大項目經費使用范圍支出的問題,要求證監會及其所屬單位按國家規定調整經費列支渠道;對所屬單位少計收入的問題,要求證監會責成相關單位調整會計賬目。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證監會應嚴格執行預算,規范會計核算,完善制度建設。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證監會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部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證監會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要求證監會機關相關部門和派出機構認真糾正和整改。對提高開支標準的問題,證監會已按規定進行了糾正;對擴大項目經費使用范圍的問題,相關單位已調整了經費列支渠道;對所屬單位少計收入的問題,相關單位已調整會計賬目;對存在的其他管理不規范問題,證監會已制定整改措施。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