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0日電 19日,《上海證券報》記者獲悉,建設部等八部委可能設立聯合信息監控系統,加強對跨境資本流動的監測,為各項實際的外資投資控制措施提供信息參考。值得關注的是,對有不良紀錄的境外投資者,將不允許其在中國境內進行相關的投資和收購活動。
各部委將共享外資炒樓信息
近幾天浮出水面的限制外資炒房的建設部“171號”內部文件第十四條就稱,建設部、商務部、統計局、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外匯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外資進入房地產的信息監測系統,完善外資房地產信息網絡,盡快實現外資房地產統計數據的信息共享。
專家表示,這一規定雖然出現在文件的最后一條,但有可能成為執行效果的最重要保障。因為發現具有不良紀錄境外投資行為并予以控制,是所有執行條款的基礎。
雖然文件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聯網方式,但業內已經在討論可行的做法。上海同策房產總裁孫益功介紹,一個簡單的聯網方式是將外匯管理局和交易中心實現信息共享,直接溝通交易和資金的兩頭。個人和機構在交易中心的交易背景可以在外管局查到,一旦發現有個人或機構“一名多購”的情況,就可以直接在結匯環節卡位。
有不良紀錄者可能遭到封殺
值得注意的是,建設部“171號”內部文件還顯示,目前中國還考慮對境外投資者通過股權轉讓及其他方式并購境內房地產企業,或收購合資企業中方股權的有關行為進行管理,特別要求妥善安置職工、處理銀行債務,并以自有資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金。“因此,對有不良紀錄的境外投資者,有關部門考慮不允許其在境內進行上述一系列相關活動。”一位專家表示。
業界人士擔心操作上有難度
除了最直接的房地產收購交易監測外,相關文件中很多細則的執行都有賴于各部門的協同配合和監測。比如文件規定,外資機構投資境內房地產企業,需先繳清注冊資本金,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開發項目資本金達到35%以上,才能境內外貸款及外匯貸款結匯等等。“這就肯定是涉及外匯管理部門、工商管理部門、發改委、銀行系統、房地局等各中央和地方部門的協同監測。”上海一位房地產業內人士直言,“盡管新文件措詞嚴厲,在監測系統沒有完全建立之前,對其可操作性和執行效果,我們仍只能觀望。”
的確,隨著調控方式方面的日益成熟,以透明化的信息管理和監測來保障執行有據已經成為決策者的共識。“在此前九部委‘十五條’中,已將房地產交易信息的透明化和統計口徑的科學統一作為實現調控目標的根本保證。”全國工商聯住宅產業商會會長聶梅生介紹。
但一位房地產人士也表示了自己的擔憂,稱“在整個房地產宏觀調控中,用信息監測系統來實現監管的說法幾乎在所有框架性政策中出現,但真正落到實處的難度,市場都比較清楚。”比如這次的外資監控,多數中介人士認為,在目前國內的房地產信息市場基礎上,基本的交易信息聯網都還沒有達到,如北京海淀區的樓市交易信息不一定立即能在朝陽區查到,而對于大多數二、三級甚至四級城市而言,信息充分聯網就更難奢求了。(于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