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8日電 據北京晚報報道,今后,外國人在國內置業可能不是“有錢就能買房”了。業內人士昨天向記者透露,建設部、商務部等多個部門聯合會簽了《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文中明確規定,今后只有境外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房企除外)和在境內工作、學習超過一年的個人,才具備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資格,而境外機構和非中國居民個人購買房產,必須采取實名制。對于這樣的說法,建設部采取了和此前對165號文件一樣的態度——不表態。
據透露,新政策明確規定,境外機構和個人購置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須持有效證明到土地和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境外機構的有效證明包括,政府相關部門批準設立駐境內機構的證明;境外個人須持來境內工作、學習,經政府相關部門、機構批準的證明。同時,購房時必須實行實名制,同時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不滿一年的境外個人,也不得在境內購買商品房。
社科院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博士表示,如果該政策實施,其影響力僅僅局限于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重點城市。央行有關數據顯示,2004年前11個月,境外資金流入上海房地產市場總量超過222億元。尹中立表示,北京雖然沒有相關數據統計,但跟上海差別應該不大,為此,如果對外資購房設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平抑房價的作用。他同時認為,政府對外資的態度會很謹慎的,因為政策的改變可能會影響外資的信心。(洪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