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1日電 《檢察日報》今日轉載國家廣電總局機關服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李鷗博客文章。文章中,李鷗對日前傳得沸沸揚揚的新版電視劇《紅樓夢》總導演胡玫不愿選用紅樓夢中人選秀產生的林黛玉等人的說法,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文章認為,誰演紅樓夢,導演應有選擇權。
作者稱,近日連讀何東在其新浪博客所發(fā)《總導演胡玫:我仍在期待天上掉下一個林妹妹、寶哥哥》、《關于“紅樓選秀”:我是在胡說八道?》等文及博友評論,感觸頗深。
如果何東《總導演胡玫:我仍在期待天上掉下一個林妹妹、寶哥哥》內容屬實,胡導如真能像何文所說不受電視臺“紅樓選秀”所左右,“保留對演員的獨立選擇權”,我認為這是新版紅樓之幸,也是觀眾之幸,更是中國電視之幸。
作者認為,胡導應該保留對演員的獨立選擇權,因為一部嚴肅的藝術作品是創(chuàng)作出來的,而不是憑讀者、觀眾投票選出來的!都t樓夢》作為一部世界名著,多次被拍過電影和電視劇,重拍新版所要逾越的險障不僅僅是一個收視率問題,更有一個觀眾將其與原著相比、與前版影視劇相比之后的評價問題,因此,導演所冒的風險更大,所要擔當的責任更重,所要克服的難題更多。如果導演沒有自己獨到的藝術眼光,沒有超凡的藝術功力,沒有獨立的藝術抉擇,而是人云亦云、毫無主見,肯定難以創(chuàng)作出不朽之作。
文章指出,因此,無論紅樓選秀結果如何,胡導都應按照自己的總體藝術構思獨立選擇演員。即便胡導最終可能從選秀活動中挑選幾位選手作為劇中角色,也是因為這些選手的個人特質確實符合劇中角色特質,而不是由于選秀活動選出的結果。
至于有人說如果選秀活動的海選結果,與胡導最終挑選演員的結果不符,可能會在某一范圍引發(fā)官司,那就要看選秀的過程中,有沒有誰出于自己某種特定的目的,欺騙選手和公眾了。如果其中真有騙子,那么,無論他是什么人,都應當揭露并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