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我昨天晚上又看了您和胡總書記發表的會談公報,里面第三點明確提出“推動結束兩岸敵對狀態,促進建立兩岸和平架構”。最近一段時間,按照臺灣的說法,兩岸政治對話和協商是很夯(熱門之意)的話題。您認為,兩岸目前具備條件談結束敵對狀態、建立軍事互信、簽訂和平協議等議題嗎?
宋楚瑜:1991年,我在擔任國民黨秘書長時,國民黨就積極推動一個兩岸和平發展綱領性的文件——“國統綱領”,當時的行政機構也把它通過了。那個文件里面所提到的基本原則,就是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兩岸統一是所有中國人共同的責任。這個基本的政治理念,我從1991年開始就很衷心地在推動。
“國統綱領”提到兩岸關系發展有三個階段,先叫近程,再到中程,最后達到遠程,從經濟、文化和社會的交流,逐漸發展到最后的政治協商和政治對話。1991年之后,兩岸關系逐漸發展,從私底下的民間來往,到2005年之后的大規模、全面性的兩岸經濟交流,現在需要從中程往遠程的目標來解決兩岸的問題。
2005年,我和胡總書記所簽的會談公報里提到——這也是中共和大陸在文書上首次公開表示:“只要臺灣沒有朝向‘法理臺獨’發展的任何可能性,才能有效避免臺灣軍事沖突。”這句話就是為未來政治對話做一些準備的工作。當前,我們不能否認,如果沒有兩岸政治上的一些對話,很難解決其他方面許許多多的問題,也很難進一步化解兩岸一些不必要的紛爭。但是,兩岸政治對話,也需要相當的社會和政治條件。基本上,彼此之間跨出過去的互不信任、猜忌,拋開歷史的恩怨;重視對岸在這60年發展的政治建樹;同時,也必須了解國際社會的變化。在這三個條件具備之后,我相信兩岸在政治上去共同發展是有必要的。
2005年我從大陸回來之后,2006年親民黨就正式提出一個重要法案“兩岸和平法”,里面很明確地說透過透明化、各個不同政黨的參與、民意機關的監督,兩岸進行政治對話去解決很多問題是有必要的。這個概念,親民黨在2006年就開始大力推動,很可惜當時沒有得到國民黨、民進黨的支持。事實上,在“和平法”里,包括直航的問題、農業相互交流的問題、臺灣參與非政治性的國際組織的問題,都有討論。如果當時按“和平法”去繼續推動的話,兩岸的政治對話是有相當的條件。
在“四不一沒有”的前提之下,在“國統綱領”的前提之下,也就是在“一中屋頂”、“兩岸同屬一中”的前提之下,來推動對話;在過程當中,特別強調透明化,不是一黨在壟斷,是由各個政黨在臺灣地區選舉民意所反映出來的特別委員會中溝通;所達成的任何協議,必須由臺灣的民意機關來做最后的監督。有這樣一個共同程序之后,再來進行兩岸政治協商,是可行的辦法。
很重要的一個概念是,大家要拋棄過去歷史恩怨,不引起不必要的爭議。如果不去進行實質性的對話,還去拖延的話,其結果是臺灣很多很好的機會會錯失掉。因此,我們這些從政的人覺得責無旁貸,有必要繼續去推動這樣一個非常重大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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