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因受賄、濫用職權一審被判死緩
發布時間:2013年07月08日 10:42 來源:CCTV新聞
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劉志軍被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責任編輯:【杜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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