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客:潘粵明告董潔經紀人案開庭 只要求道歉還清白
發布時間:2013年07月03日 17:37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2年年底,潘粵明以名譽侵權為由把董潔的經紀人及某家上海報紙告上法庭。7月3日上午9點,該案在北京酒仙橋法庭正式開庭審理,但由于第一被告董潔經紀人任佳鶯和證人都未出庭,加上潘粵明方提出的新證據還需指證時間,所以開庭并未宣判。
2012年10月20日,自稱董潔經紀人的任佳鶯以“董潔工作室團隊”的名義發布“聲明”,稱潘粵明“嗜賭成性”。次日,潘粵明委托律師作出公開澄清,然而上海某報卻在采訪任佳鶯后,曝出潘粵明“搶房、抹黑老婆、霸占豪宅,不讓兒子進門”等內容。去年底,潘粵明以名譽侵權為由把董潔的經紀人及某家上海報紙告上法庭,請求判令上海某報公開澄清事實,消除影響;判令雙方在部分網絡媒體和報紙連續15天向自己賠禮道歉。(作者:張曦)
責任編輯:【丁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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