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一審被判13年 受賄案件始末
發布時間:2013年06月28日 12:05 來源:中央電視臺
原中共重慶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涉嫌受賄一案28日在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雷政富以受賄316萬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30萬元財產,追繳316萬余元受賄款上交國庫;沒收財產和受賄款在1個月內上交。
雷政富在庭上表示與律師商量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責任編輯:【鐘元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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