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香港大學生組織的調查報告顯示,內地女富豪張茵的玖龍紙業存在“工傷及死亡事故頻仍”、“借工傷事故罰款斂財”、“經常無理巨額罰工人款”和“涉嫌長期違反勞動法規”等問題。此事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而日前廣東省總工會的初步調查結果顯示,張茵的玖龍紙業存在管理問題,但還不算是“血汗工廠”。(4月27日《北京青年報》)
“存在管理問題,不算‘血汗工廠’”,這個判斷很有藝術性,文字表達也很巧妙。事實上,廣東省總工會調查組的初步結論并沒有回避玖龍紙業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也沒有明確反駁香港大學生組織此前揭露的各項問題,而只是籠統地承認玖龍紙業“存在管理問題”,并認定“還不算是‘血汗工廠’”。這說明香港大學生組織的調查報告中所列舉的問題并非虛構。可以說,香港大學生組織所說的“血汗工廠”與內地官方所稱的“管理問題”,其實指的是同一些事實。換句話說,關于玖龍紙業是否為“血汗工廠”之爭,并非事實之爭而是標準之爭。
為什么同樣的問題,香港大學生組織得出“血汗工廠”的結論,而內地則僅認定為“管理問題”呢?在筆者看來,這是由兩地法治水平和公民法治意識差別造成的。眾所周知,香港是世界上法治最為發達的地區之一,政府廉潔指數高,公眾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強,在這樣的環境下,人們無法容忍政府官員、公眾人物和上市公司的任何違法行為,他們把企業對工人任何違法和不人道的盤剝都看作嚴重的侵犯人權,看作不能接受的待遇。因為玖龍紙業在社保等方面的確存在侵犯職工合法權益、“以罰代管”等管理問題(孔祥鴻語),所以香港大學生組織依據香港地區的法治標準認定其為“血汗工廠”,顯然無可非議。而內地官方認為“還不算是‘血汗工廠’”,同樣也是不難理解的。內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比較低,勞動法執行情況還不令人滿意,勞動環境、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障等方面遠遠落后于經濟發達的香港,對工人權益的整體保障水平還比較低下,類似玖龍紙業這樣存在“管理問題”的企業十分普遍,因此,我們沒有條件將這樣的企業認定為“血汗工廠”。不可否認,當內地法治和經濟水平都達到香港目前的水平時,像玖龍紙業存在的“管理問題”恐怕都夠得上“血汗工廠”了。
事實上,類似的標準之爭早已有之。去年關于富士康“血汗工廠”的爭議中,“富士康公司是‘血汗工廠’”一說最早是由英國《星期日郵報》報道出來的,旋即在國內引起了巨大反響,媒體跟進報道,官方進行調查,最終也沒有相應結論。
事實上,對于不少地方政府來說,不是不能下結論,而是不能下“血汗工廠”的結論,因為這不符合當地的經濟發展形勢與勞動執法水平,更不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需要。可見,透視事實背后的“標準問題”之后,人們更應追問的是,我們所說的“管理問題”離香港大學生所說的“血汗工廠”有多遠?
魯生(山東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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