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的丈夫舉報27歲的妻子違法超生,但丈夫的舉報并沒有阻滯兒子的誕生,緊隨而來的則是兩級主管部門兩份金額不同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一份11.7萬余元,另一份7.2萬余元。
妻子與丈夫失和,孩子的成長費捉襟見肘,再加上高額的社會撫養費,擺在這對夫婦面前的是一個迷茫的未來。
胡小華今年27歲,面色蒼老,發間已有了一綹白發。她說那是因為晚上睡不著覺造成的。
女兒文文兩歲,兒子果果剛滿3個月,兩個孩子讓她忙得不可開交。通常情況下,剛剛抱起3個月大的兒子哺乳,兩歲的女兒就哭鬧著要自己抱。白天不僅要帶孩子、做家務,還要上街買菜,由于小孩放在家中沒人照管,不得不一手牽一個、一手抱一個,樣子狼狽得很!
但讓她睡不著的原因卻不僅僅是勞累,而是兒子果果出生前后所經歷的一段波折。
胡小華家住湖南常寧市宜陽鎮近郊的一棟兩層舊式樓房。此前,這棟房子少有人住,直到兩年前,唐寧志和胡小華認識并生下文文后,兩人才搬到這里。
唐寧志今年56歲,兩人認識時,胡小華不到22歲。直到現在仍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兩人,以同居形式生活在一起。唐寧志在認識胡小華以前,育有一兒一女,現均在外地參加工作。1996年與前妻離婚以后,唐寧志很長一段時間一個人生活。
正是在這種育有多個兒女的情況下,唐寧志在胡小華懷果果時候產生抵制情緒,這一情緒直接導致他采取了舉報行為。
年齡相差近30歲的老少配
胡小華比唐寧志小29歲,兩個人的結合曾遭到雙方家人的極力反對,但他們還是走到了一起。
2002年下半年,一直在廣東東莞市某電子廠打工的胡小華,在廠里放長假的情況下,回到宜陽鎮,并在一家旺興酒樓做臨時服務員。當時年僅22歲的胡小華,出落得水靈動人,但長期的封閉生活,使她與外界接觸的能力明顯弱于同齡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胡小華承認,之所以會和比自己大近30歲的唐守志交往,是受到了周邊人群的影響。
胡小華說,在她打工的酒樓里,男的女的都在“拍拖”,只有自己孤身一個人。在這種境況下,唐寧志有一次在酒樓吃飯時,主動與她聊天,并在隨后互相留下了對方的電話。盡管明知年齡懸殊,但胡小華沒有拒絕來自唐寧志的特殊關照。
此后不久,胡小華從酒樓辭工到老家柏坊鎮,在家里,胡小華多次接到唐寧志打來的關切電話,兩人就這樣在電話中進行交流,持續了半年多時間。2003年上半年,胡小華再次前往東莞厚街偉易達電子有限公司打工,兩人仍保持電話聯系。
胡小華告訴記者,2003年6月,她從東莞回到常寧后便與唐寧志頻繁來往,并最后生活到一起。當時,兩人先后在北外街和東門租房居住。也就在這時,胡小華的家人發現了兩人的戀情,并提出極力反對的意見。
唐寧志證實,在兩人的關系被胡小華家人發現后,胡小華的父母多次規勸她,人家這么大年紀了,如果生小孩,是否養得大?“她哥也勸她,你這么年輕,他有這么大了,你們生活在一起,不會幸福!”
胡小華的哥哥胡小海在常寧市某律師事務所工作,他告訴法制周報記者,妹妹的這件事情,當時家里雖極力反對,但父母仍是通情達理的人,大家都沒有采取過極端的阻止行為。
記者見到胡小華時,已明顯蒼老的她,正在房中為兩個兒女洗衣服,皸裂的手掌看上去很粗糙。在談到這段與唐寧志的婚姻生活時,胡小華眼中頓時涌出了淚水,盡管唐寧志就坐在身邊,但當記者問她是否后悔時,胡小華仍然堅定地點了點頭。
胡小華說,生下果果后,唐寧志要上班,基本上幫不了忙,母親在家種田也抽不開身,還在坐月子的時候,自己就要下地勞動做家務。
不同的想法
2005年6月,唐寧志和胡小華生下了女兒文文,當地有關行政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對其作出了7000余元的罰款。時隔兩年后的2007年4月,胡小華再次發現自己懷孕。
唐寧志對記者說,這一次發現胡小華懷孕后,他的第一反應就是不能讓孩子生下來。唐寧志說,自己已經是快60歲的人了,一個月的工資只有一千多元,胡小華又沒有工作,再加上剛剛生下一個小孩,再生一個的話,“根本養不活”。
“如果哪一天我走了,誰來養活他們呢?”在唐寧志看來,萬一自己離開了人世,和前妻所生的大兒子和大女兒也會幫著照顧小女兒文文。但現在再生一個的話,誰能保證他們還會來擔起這份額外的負擔呢?
唐寧志的大女兒研究生畢業以后,在四川華西學院教書;兒子大學畢業后則在長沙的一家電子技術企業工作,兩人都有比較穩定的收入來源。對于父親唐寧志的做法,兩個兒女都持反對態度。唐寧志搬到現在的住處后,女兒和兒子一次也沒有來過。即使過年大團圓的時候,也只是打個電話,叫唐寧志回到母親家中吃一頓飯。
唐寧志承認,自己的這種做法,引起了兩個兒女的極大不滿。唐寧志說,小孩對我講,你這么大年紀,搞這么個拖累,自己受罪。“身體、經濟能力也不能應付”,生了一個女兒,再不能要第二個了。
然而,對于只有27歲的胡小華來說,面對即將到來的孩子,卻是另外一種態度。
在唐寧志簡陋的一樓客廳里,胡小華一邊流淚,一邊訴說著這半年來的委屈。胡小華說,4月份發現再次懷孕后,唐寧志極力反對,多次提出要打掉小孩,但已有4個月身孕的胡小華不同意。胡小華能擺得出來的理由是,她咨詢過醫生,超過3個月的小孩不能做人流。由于第一胎是剖宮產,因此引產也只能剖宮,但剖宮必須要有有關部門的證明。
胡小華說,自己不愿意去做引產手術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身體有病,擔心會大出血。但胡小華同時承認,孩子畢竟是自己身上的一塊肉,舍不得。
對于胡小華不愿意放棄兒子果果的真正原因,唐寧志提供了另外一種說法。唐寧志說,根據農村中的推算,一胎是女孩后,二胎便會是男孩。“她主要是想生個兒子”,一個是可以進一步鞏固兩人之間的關系,另外一個是今后即使自己離開了,她也好有個依靠。
由于兩人的不同想法,半年來,唐寧志和胡小華之間一直沖突不斷。唐寧志承認,就是在快要臨產的前10天,兩人還為此發生了爭吵,最后,胡小華一氣之下回了鄉下的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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