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北京的自行車企業開始向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北京分中心申辦自行車編碼中的企業代碼,然后把企業代碼、車種代碼、生產年份代碼以及生產流水線號的順序,組成15位全數字代碼的自行車惟一標識編號。
廠家自制編碼不合規定
今天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北京市的自行車編碼實施規則已經確定。目前北京共有8家自行車生產企業。從12月1日起,自行車生產企業要按照規定在自行車出廠前,完成對新生產自行車的編碼刻制工作。自行車編碼刻制的字體高度應大于4mm。自行車編碼應刻制在自行車車架前管的下邊緣上。編碼刻制的位置必須易于編碼的讀取,車輛的商標、標志以及裝配后車輛的編碼其他部件不應阻擋編碼的識讀。
企業代碼不得轉讓,企業對申請獲得的企業代碼享有專用權,未經注冊的企業代碼不得使用,企業注銷時,企業代碼終止使用。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本市自行車商店銷售的新自行車,部分已經刻制了出廠鋼號。對此,市治理自行車小組辦公室有關人士介紹,企業自行編制的編碼實際上不能進入自行車數據管理庫,必須從編碼中心申請到國家統一的編碼后才能刻制在自行車上,這樣編碼才具有全國惟一性。
部分舊單車納入編碼管理
有關人士介紹,在2002年至2004年本市曾經對部分自行車打過鋼號,這部分約有410萬輛自行車的鋼號數據目前仍然保留在交管部門,將來要納入到統一的自行車編碼管理系統。對于沒有打過鋼號的舊自行車,將有待公安部等國家部委今后出臺相應的政策,基本原則可能是自愿加入編碼管理。
企業庫存車也應刻制編碼
本市的一家自行車企業反映,他們現在還有不少庫存的自行車未上市,如果都刻制編碼,需要耗費許多人力進行拆卸。
記者了解到,《生產企業自行車編碼管理實施規則》屬國家強制性的生產規定,企業庫存的自行車如果在12月1日后出廠,也應按規定刻制編碼。否則按規定,從12月起,生產企業不得出廠沒有編碼的新自行車,而銷售企業不得銷售沒有刻制編碼的新出廠自行車。
一位自行車商店店主對記者說,沒刻制編碼的自行車銷售情況正常,沒受什么影響。但一位正在看車的顧客告訴記者,既然價格差不多,他愿意買有統一編碼的新車。
(記者王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