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回應
國家計生委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
名人富人超生該罰就得罰
對于湖南擬出臺地方性法規,對名人富人超生做出特殊處罰之事,國家人口計生委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還沒有看到地方上報這樣的政策”。但對于“湖南130萬超生第一罰單”之事和打擊名人富人超生的問題,這位負責人明確表示,“應按照相關政策、法規執行,該罰就得罰。”
此前對于少數領導干部和富人名人超生的問題,國家人口計生委主任張維慶接受采訪時曾坦承,現在確實有少數的領導干部、黨員干部,確實有少數的富人名人違反法律法規進行生育。“他們同樣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黨紀的處理。這沒有什么特權可講。”
張維慶同時表示,由于現在的管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到位,加上其他錯綜復雜的原因,所以使老百姓感覺到他們有特權,這也是計生部門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關鍵訪問
湖南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戴君惕建議修改相關條例
遏制名人富人超生缺乏綜合措施
湖南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農工民主黨湖南省委前副主委戴君惕于今年1月份湖南省兩會期間提交議案,建議修改《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于社會撫養費征收難的問題,他特意提出了提高名人富人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以加大這部分人群的違法成本。本報記者為此對戴君惕進行了采訪。
名人富人的實際收入難核準
記者:名人富人的收入核查一般不太容易,因此他們超生后對其征收社會撫養費一直是難點,請問您在議案中對此提出了什么解決辦法?
戴君惕:名人富人的實際收入難核準,按原規定只能以人均收入作為計征基數,導致這部分人肆意違法生育,影響極為惡劣。這對實行計劃生育和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而言也是一種執法不公。因此,我在議案中建議借鑒《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稅率實行超額累進制的確定方式來計征社會撫養費。
處罰不到位難以震懾名人富人超生
記者:稅率實行超額累進制,指什么?
對于名人富人實際收入難以核準的,我建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委托評估機構對其資產進行評估,經評估其現有資產在100萬元以下的,按資產價值的30%計算;資產在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以下部分,按資產價值的10%計算;資產在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以下部分,按資產價值的5%算;超出1億元以上部分,按資產價值的1%計算。評估費用在征收社會撫養費中列支。
總之,我認為如果經濟處罰不到位,只會使名人富人的違法生育成本太低,難以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要抓就要抓牛鼻子,要罰得他們心疼。
建議違法生育者不能錄用為公務員
記者:對“超生新貴”進行單一的經濟處罰方式,其效果不佳,這已經為很多人所認識。您認為除了提高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是否還應該采取多種方式進行綜合治理?
戴君惕:的確,名人富人的經濟實力相對雄厚,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對他們不一定有足夠的威懾力。計劃生育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們現在確實缺乏綜合性的有效措施來遏制名人富人的違法超生現象。但是,我認為將來的方向應該是采取多種方式、動用多種社會力量來開展計生工作,如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經濟懲罰違法超生者、將超生納入企業和個人的誠信考察體系以及加強社會輿論監督等。
在將超生納入社會誠信考察體系方面,我在議案中建議:違法多生育人員不得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選為村(居)民委員會成員的,由村(居)民會議依法予以罷免。
另外,違法多生育人員不得被招用、錄用為國家工作人員。由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國家工作人員是國家的精英,參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代表社會的價值取向,理應帶頭實行計劃生育,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應當是村(居)民實行計劃生育的表率。(趙媛媛 肖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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