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召開的能源行業風電標準化工作會議上,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風電專家朱瑞兆研究員作為風電標準建設專家咨詢組成員參加了討論。會后,《中國能源報》記者就風電標準體系建設中的相關問題采訪了朱瑞兆。
從目前風電場后評估來看,已經建成和運行的風電場與當初的可研報告中發電量不一致,造成這種情況除了對風資源估計不足外,對低溫、沙塵暴、雷暴等氣象環境估計不足也是一個原因。
風資源測評
是風電標準的重要基礎
中國能源報:在您看來,目前出臺的《風電標準體系框架》(討論稿)有哪些地方還需要改進?
朱瑞兆: 首先,討論稿中第一章內容是“風電場規劃設計”,我認為,如果《風電標準框架》在沒有清楚地反映出我們國家海上和陸上究竟有多少風能儲量的情況下,一上來就做風電場規劃設計,特別是海上風能規劃是不合理的。另外在風資源評估上,我們把我國的風資源分成4個等級:風資源豐富的、較豐富的、可以利用的、比較貧乏的。這一項工作在標準框架的進一步完善過程中應該反映出來。
其次,現在的標準體系里把風資源的測量評估放在風電場的規劃設計里面了,讓人感覺它只是風電場規劃設計的一個基礎,但事實上風資源特點還是風電場施工與安裝、運行維護管理的基礎,包括風機制造和風電并網,在理想狀態下都應該與風資源氣象環境、風電功率預報有關系。
建議把風資源測量評估及其規劃拿出來,放在前面單獨作為一組標準,或者增加氣象部門參與到這一部分的研究中來。
再就是,我建議將風力發電功率預報的這部分技術標準放到風電并網管理技術這一個組中,而不是風電場運行維護管理這一個組。當然,如果是通過風力預報,了解某一天有大風,不適合風機設備維修,就不上去維修,那放在運行維護管理這一類別的話是可以的,但這不是風電功率預報的主要目的。對于風電來說,這里面比較關鍵的問題是風力發電本身不穩定,可能需要電的時候沒有風,不需要電的時候風來了,只有通過風電功率預報提高電網調度能力,使不穩定風電變為便于調度的電能,這主要是風電并網需要考慮的問題。
中國能源報:能不能結合行業現狀,談談您為何強調風資源測評?
朱瑞兆:我們開發風能應該是風資源測量先行,首先要了解地方風資源的情況。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下達的任務,現在國家氣象局在全國建設了400個鐵塔。再加上已有的2700多個氣象觀測站,對獲取的基礎資料進行分析研究,都是做出這部分標準的依據。
風能儲量的評估也很重要。我國到底能開發多少風電,要以風資源儲量為依據來制定規劃。再比如說我們現在在三北地區規劃6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就是根據三北風資源條件比較好的評估來制定的,沒有資源的話,盲目開發是不可以的。
在風資源測量評價這一塊,目前缺乏一個國家層面的標準。現在很多開發商也沒有把風資源特點放在一個很重要的地位來看待,這是一個誤區。我們現在已經建了很多風電場,運行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很可能跟當初的風資源評價上的重視不夠有很大關系。風力發電的情況和風速、風頻、空氣密度等都有密切關系。即使兩個地方的風速完全相同,發電的情況也不見得一樣。所以應該更加重視風資源評估的重要性。
從目前風電場后評估來看,已經建成和運行的風電場與當初的可研報告中發電量不一致,造成這種情況除了對風資源估計不足外,對低溫、沙塵暴、雷暴等氣象環境估計不足也是一個原因。
標準制定應避免
與前期基礎工作脫節
中國能源報:我們國家在風資源測評的標準制定方面做過相關的基礎工作嗎?
朱瑞兆:國家氣象局政策法規司這幾年專門組織了全國的氣象部門做風能資源標準體系建設,包括風能資源測量技術、評估技術子體系、風力發電機組氣象條件子體系等。以風能資源的測量和評估方面的工作為例,歷時三年左右,目前已經完成的和正在編寫過程中的有20多個規范。包括風能資源觀測系統技術規范、區域風能資源評估方法、近海風電場選址技術規范等。
目前,這些在風電標準體系框架報告中還沒有詳細地反映出來。這些工作怎么銜接?是需要我們考慮的問題。我認為應該避免與前期基礎工作脫節的現象。
中國能源報:在您看來,此次發布的《標準框架》中與風資源相關的標準,在具體制定時應該注意些什么問題?
朱瑞兆:《標準框架》里面,風電機組設備抗臺風、抗低溫、防沙塵暴等方面的要求都跟氣象因素密不可分。低溫、臺風環境、沙塵暴等誰來研究?設備廠商設計院肯定沒辦法研究,只能由氣象部門去研究對風電機組的影響。
此外,風電標準體系中的風電場微觀選址技術規定、風力發電功率預測技術等都與氣象環境密不可分,建議這幾個組中適當增加氣象部門人員。
我認為最好應該單獨由一個風資源組來做這個基礎工作,研究氣象環境對風力發電和風機制造等方面的影響,為其他各組的工作提供一個堅實有力的支撐。
將風資源因素
納入標準化工作迫在眉睫
中國能源報:您怎樣看待目前我國進行風電標準化工作的意義?
朱瑞兆:我們國家的風電裝機容量到2009年底已經達到約2268萬千瓦,已經排在世界第三位。到現在為止國內的風機設備生產廠家已經有80多家,但大部分都是從國外引進技術,或買許可證,這些風電機組所用的規范基本是按照歐洲標準,非常不符合我國的情況,造成的損失相當嚴重,所以現在亟需有一個規范。
例如我們國家有低溫、臺風和沙塵暴,這些歐洲沒有。我們國家沒有相關的標準,造成按照比較固定的值來預計發電量,不夠準確。因此亟需考慮將臺風最大風速閾值,最低氣溫極值及持續時間,沙塵暴的頻率等環境因素并將其列到風電機組設備標準里面去。風電機組設備商必須要考慮到臺風、低溫、沙塵暴等影響,這樣制造出來的風機設備才會適應我國的氣候環境。
從這些情況來看,將風資源因素納入風電標準化工作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記者賀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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