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國家能源局透露,目前已組織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等5家單位,制訂《風電標準體系框架(討論稿)》。而近日由國家工信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共同組織研究并起草的《風電設備制造行業準入標準》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
一些受訪專家表示,隨著風電設備制造業準入門檻被提高,以及風電標準體系逐步建立,整個風電行業的發展將會健康有序,但中國風能協會副理事長施鵬飛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說,他并不贊成制定《準入標準》,政府的主要工作應該是提供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而不應將市場問題管太細,即使《準入標準》出臺,對市場也不會有什么影響。
雖然風電設備制造行業是國家鼓勵發展的新興產業,但近年來一些地區出現了風電設備整機組裝一哄而上、重復引進和重復建設現象。資料顯示,我國風電設備生產廠家從2004年不足40家,到2009年已有80多家,不到5年的時間里增長了50%,產能過剩已露端倪。
廈門大學能源研究所教授林伯強告訴本報記者,風電行業標準應盡快出臺,一個新興行業如果沒有統一的行業標準做指導,必然會造成市場混亂。《準入標準》雖不一定能控制風電設備制造業的產能過剩問題,但其可以淘汰落后企業,優化經營環境,有利于整個設備制造業有序發展。
工信部人士表示,《準入標準》的制定,就是為了引導風電設備制造行業健康發展,防止風電設備產能盲目擴張,鼓勵優勢企業做大做強,優化產業結構,規范市場秩序,將我國風電裝備制造業培育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興產業。
意見稿中規定,今后所有風電機組生產企業,在生產、研發、質量保證及技術進步等方面必須符合《準入標準》的要求,否則將不得享受國家在投資、稅收、土地、環保、信貸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在生產企業的設立上,《準入標準》意見稿提出,風電機組生產企業必須具備生產單機容量2.5兆瓦及以上、年產量100萬千瓦以上所必需的生產條件和全部生產配套設施;企業進行改擴建應具備累計不少于50萬千瓦的裝機業績;新建風電機組生產企業應具備5年以上大型機電行業的從業經歷。
此外,意見稿還從工藝裝備與研發測試、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技術進步、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安全生產與勞動保障等方面,對生產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的企業提出了嚴格要求。
國金證券電力設備及新能源研究員張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準入標準》對風電機組生產企業的嚴格規定,可以保證風機發電的質量,減少對電網的沖擊,保持電網的穩定性。但目前來看,《準入標準》對整個風電板塊不會帶來太大影響。
他認為,風電行業出臺行業標準在市場預期之內,并且該《準入標準》的規定對一直以來高標準生產的大企業來說幾乎沒有影響,而目前金風、華銳和東汽三家風電設備的龍頭企業已經占到市場份額的一半。影響較大的是已進入風電行業但又不符合準入標準的小企業,這些企業將會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逐步被淘汰。(記者 趙海娟)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