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朝陽區供電公司華威營業所在崇文區廣渠門南街5號院內貼出公告,由于物業拖欠電費14萬余元,將在本月7日給該院內2、3、4號樓停電。小區物業稱,如果停電將有570多戶居民斷暖。
停電公告引不滿
據小區居民尚先生稱,昨天中午回家,發現家門口貼了一張供電公司的通知,上面寫著將在7日停電,尚先生非常不滿:“我們按時繳費,物業欠錢,憑什么停我們的電!”
昨天下午,記者在該小區院內看到2、3、4號樓門上均貼著居民所說的公告:由于小區鑫榮物業和市房地產信托公司(現更名為泰利豐瑞物業有限公司)共拖欠14萬余元電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將在本月7日給該院內2、3、4號樓停電,停電范圍包括居民用電、電梯、鍋爐房水泵用電等。
兩物業相互推諉
泰利豐瑞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利)的李姓工作人員稱,小區內共370戶居民,由他們收取電費的有57戶居民,其他居民的電費都是由鑫榮物業收取后,交給他們統一交給供電所,他們所管轄的57戶居民并沒有拖欠電費的情況。他還表示,臨街小區近200戶居民也是靠該鍋爐房取暖,如果鍋爐房停電,將有500多戶居民無法取暖。
鑫榮物業的工作人員稱,每個月都是泰利將各戶的電表數字抄寫后將單據交給他們,他們到各家收取后再交給泰利,本月1日剛交過電費,小區居民雖然有拖欠電費的情況,但他們都是按單據上的數額按時交錢給泰利,所以他們并不拖欠電費。
電力公司催繳電費
北京市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小區3棟樓和鍋爐房從建成以來一直使用臨時用電,本身就是違規的,電力公司曾多次與區政府、物業、開發商協商改成正規用電和補足電費的事宜,但一直沒有解決。該負責人稱,公告是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擬定,停電確實會對居民生活造成不便,但希望通過此種途徑使拖欠電費的物業公司盡快繳費。 (記者蘇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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