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調高水價的消息因上周四舉行的聽證會而廣受全國關注,而就在這天的前一日,深燃石油氣公司也對瓶裝氣價格進行了今年首次漲價,上調幅度3—4元,而自去年6月以來,深圳瓶裝氣已連續上漲6次。
這樣的時間節點并非巧合,在物價經歷了一番大起大落之后,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借去年年初以來走低的CPI現狀,再次提速。盡管作為資源緊缺型城市,深圳經濟增長已到了著重調結構的階段,可通過價格調節機制促使產業轉型和節約資源,但通脹預期的加劇和如何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又成為政府必須面對的課題。
與此同時,專家也提醒,盡管資源稀缺是公用事業漲價的理由之一,但卻不能忽視價格調整背后效率和結構因素,更不能以此與資源類企業的改革畫上等號,并建議能在這些企業引入市場手段和競爭機制,打破行業壟斷現象。
暗涌的資源產品漲價潮
對于資源嚴重緊缺的深圳而言,水價調整只是個開始,深圳天然氣價格上漲隨著中石油西氣東輸二線工程的建成投產日益逼近。而資源稀缺對應需求增加,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整體上漲已是一種必然趨勢。
自去年11月20日起,全國非民用電價每度平均提高2.8分錢,盡管居民電價暫未調整,但由于電的定價一直實行國家定價機制,因此,國家發改委關于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的解釋,仍被視為價格調整的明確信號。
事實上,即便居民電價沒有調整,非民用電價的上漲也同樣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居民生活。此次深圳水價調整聽證會中,電價的上漲也同樣被列為水價成本壓力之一。而一旦深圳水價聽證方案通過,居民水價每方將上漲6至7毛,漲幅高達三至四成,工業用水價則至少上漲五成,價格均迅速提至全國35個大中型城市的前列位置。
而看似平靜的天然氣價格,實際也暗流涌動。深圳管道燃氣獨家供應商———深圳燃氣集團表示,2011年后,隨著西氣東輸二線工程建成投產,將直接把天然氣送到深圳。但上月已有消息爆出,在該公司招股說明書中,其與中石油簽訂的“天然氣買賣與輸送合同”明確提到,2011年起中石油向深圳燃氣供應320萬噸/年天然氣,首年價格不高于3750元/噸,每立方米約3元,不僅比現行的1.7元/方合同氣漲幅高達76%,也比去年上半年深圳燃氣在深圳、山東、新疆及海南等現貨市場采購的2.47元/方天然氣價高。這可能是目前國內已披露的最高氣價,未來深圳天然氣價格漲勢基本可以確定。
“近年來,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一直處于上漲趨勢,國際能源價格上漲是主因之一。”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查振祥教授說,電和天然氣主要依靠石油等能源轉化而成,而國內石油一半以上為進口,國際原油價格推動石油價格上漲,也帶動了電、氣價格上漲。同時,對資源需求量的增加也帶來價格上漲壓力。
而這一現狀對于資源短缺型城市深圳來說,形勢更為嚴峻。查振祥說,深圳的水、電、氣主要靠外地輸入,而深圳本身則是個能源消耗大市。“僅以汽車擁有量為例,全市已達到120萬多輛,家庭普及率算是全國最高。”
調結構的有利推手?
資源性產品價格調整,勢必會增加部分企業的營運壓力,高能耗行業或將被淘汰出局,進而促進深圳產業結構調整。而另一方面,由于深圳CPI降幅已收窄至最小,專家擔心,資源價格的上漲最終將傳導在物價上,必然對通脹造成壓力。
由于以往深圳水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并不高,以致存在資源過度利用現象。根據深圳人居環境委員會的調查數據顯示,58.3%的深圳市民有浪費水現象。另一方面,無論企業好壞,都可坐享價格福利,在某種程度上妨礙了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
此次參與聽證的政府代表吳偉就表示,作為資源緊缺型城市,深圳經濟增長已到了重點促進結構調整的階段,必須走低消耗、高產出的經濟路子。水資源作為生產資料之一,也是經濟結構調整的基本手段,在水價調整中應該有所體現。尤其在深圳工商業水價僅排名全國第29位的情況下,此類用水應有個結構性區分。“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上漲必定增加企業成本,尤其是產能過剩的高能耗行業,日子將更難過,而節能減排做得好的企業則會有優勢。”
査振祥也認為,價格上漲將可能使各行業進行梳理,淘汰浪費資源、成本較大的企業。“對高端產業也不能說是有利,但他們的承受力會強一些,但低端產業和耗能產業則可能因成本提高而加速其轉移或遷出,客觀上加快深圳產業升級和產業調整的速度。”
但同樣值得關注的是,在當前價格“既有下行壓力,又存上行壓力”的背景下,水價等資源性產品價格的調整,將會影響通脹預期,盡管深圳CPI指數至今仍未轉正,降幅比全國平均水平高0.6個百分點,比全省低1個百分點,但價格的變動將會反映在這一指數上。
水、電、氣的價格上漲會直接影響CPI中公用事業品價格,也會間接推高食品價格。“最終都會反映在物價上,而這類產品都是生活必需品,必然會對通脹造成壓力。”查振祥說。而據中金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哈繼銘測算,食品價格在CPI中所占權重達到32%,而公用事業品價格則占到17%,是CPI中占比最高的兩項。
不過,也有專家對此持有樂觀態度,認為通脹的危險主要來自信貸和資產價格的高速增長,目前除了已凸顯泡沫跡象的房價,現實生活中價格上漲的產品并不太多。只要調價逐步展開,資源性產品價格上升對CPI影響應該不大。
資源改革≠資源提價
改革并不等于提價。盡管資源稀缺是公用事業漲價的理由之一,但專家認為,這既不能忽視價格調整背后效率和結構因素,更不能以此與資源類企業的改革畫上等號,并建議在這些企業引入市場手段和競爭機制,打破行業壟斷現象。
査振祥直言,資源性產品企業大多有壟斷性質,臃員和鋪張浪費現象必然存在,在考慮其價格上漲的同時,企業自身的改革也“大有文章可做”,但目前改革很難推進。“這里面主要是企業和政府之間的博弈。畢竟這類企業歷史形成時間較長,短期內無民營企業可與之抗衡,而政府對其還有較大依靠,因此他們可以就價格問題與政府進行博弈,甚至施加壓力。”査振祥認為,應對此類企業引入市場手段和競爭機制,而不是一直獨家經營。
《財經》首席經濟學家沈明高也撰文表示,稀缺資源貨幣化只是公用事業漲價的一個原因,而非主要原因。否則很可能掩蓋這一輪價格上漲背后的真實動機,忽視價格調整背后效率和結構因素。“公用事業產品漲價,通常與從業企業巨額虧損聯系在一起。價格偏低被認為是企業虧損的一個主要原因,解決的出路就是提高價格。從公用事業產品的定價機制來看,最理想的定價公式應為保本加微利。企業正是從這一角度來論證漲價的必要性的,但這樣的簡單邏輯,混淆了企業成本與市場認可成本之間的關系。”
“資源企業應盡可能降低成本壓力,不能過多地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更不能借漲價牟取暴利。”査振祥說,政府部門應調查市民和企業對漲價的接受程度,控制漲幅,并改進補貼措施和體制。尤其對低收入家庭更要采取提高低保標準、減免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記者注意到,此次深圳水價聽證方案的相關配套措施繼續保留了對低保家庭每月每戶免費8立方米水的政策。但唯一的低保戶聽證代表彭英卻表示,由于城中村住宅“供水中間層”問題長期無法解決,這部分低保戶不僅長期沒享受到優惠,繳費甚至還高于其他市民。她希望政府部門能另予高度關注,或采取低保戶拿水價發票直接報銷的方式,切實落實政策。
(專題策劃/統籌南方日報記者張瑋專題撰文南方日報記者張瑋實習生廖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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