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開年,中國各大中城市的水價漲聲一片。北京最近也召開聽證會,專門研究提高水價的問題,近六成聽證代表贊成實行階梯水價。有關領導也在會上表示,北京已經制訂了階梯水價的實施方案,今年將在部分小區試點。
什么叫階梯水價?北京的方案提出:人均用水量2立方米/月以下,照人均收費3.7元原價收費,不漲價。人均用水量大于2立方米/月,人均收費11.4元;人均用水量大于4立方米/月,人均收費20元;人均用水量大于6立方米/月,人均收費36.4元;以下類推。
我以為,這樣階梯式的上漲水價好過“一刀切”的上漲,它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時,有益于遏制水浪費。北京制訂這個方案,也有一定的依據。去年6月,他們對全市73萬戶居民進行了用水量調查,發現戶均用水量5立方米/月以下的家庭占36.7%,10立方米以下的家庭占80.8%,人均只有3立方米左右。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收入的差距明顯拉大。同在一個城市,有的人月收入幾萬元,也有的人月收入幾百元。收入幾萬元的人,一擲千金都滿不在乎。收入幾百元的人,拿出10元都斟酌半天。如果讓這兩者享受同一水價,那么高收入者就一定不會在乎這幾個“小錢”,水龍頭一開,想洗車就洗車,想澆院就澆院。覺得自己花了錢,消費有理,浪費應該。所以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高消費者花高價,低消費者花低價。你不夠節約,就得多付代價。
我們的社會,急需要建立這樣一些制度。不僅是用水,還包括用電、用氣、用油以及買車、買房等,都應該實行“階梯價格”。首先,為了保障人們的基本生活,制訂一個相對的優惠價,或者叫“平民價”。然后往上梯次增長,消費越多,價格越高。這樣做的好處有很多:其一,可以節約能源。
當然,“階梯水價”不能成為自來水公司牟取暴利的手段。清華大學教授傅濤說:“水行業是一個公用事業,多收的水費必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這話說的很對。 (汪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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