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水價聽證會均符合"規定",那民眾的各種意見與質疑,是否就只能是"無理取鬧"了?
1月5日《齊魯晚報》報道,日前,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部分媒體對哈爾濱、濟南、福州等市水價調整聽證會有關“問題”的質疑,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已派出調查組進行了核實。發改委認為,各市水價聽證會均符合規定。
近年來,幾乎所有的價格聽證會都變成了“漲價會”、“聽漲會”,民眾對此意見紛紛,也有不少人質疑聽證會代表不能反映多數群眾的意見。而現在,發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水價聽證會均符合規定,這不禁讓很多人大失所望。如果說水價聽證會均符合規定,那民眾的各種意見與質疑,是否就只能是“無理取鬧”了?或換一個角度來說,如果水價聽證會均符合規定,那這種“規定”或許有問題。
當前,我國的聽證制度的確存在著不少的問題,要不然,社會各方面對聽證會怎么會有這么大的意見?據了解,我國的價格決策聽證會在制度設計時明確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組織”,而被聽證的對象往往是由其所主管或者由另一政府機構所主管,甚至可以說,聽證會一般都是“老子”替“兒子”舉辦。這樣的聽證制度,就決定了聽證會的組織者與被聽證對象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利益聯系。而根據聽證會的基本原理,有著利益牽連的一方應該回避而不能參與更不能主導價格聽證會。但目前的聽證制度無法回避、解決這一矛盾,這或許就是公眾對聽證會越來越反感的根本原因。在這樣的背景下,強調“各市水價聽證會均符合規定”其實沒什么意義,甚至只能讓公眾更為反感。
西方發達國家的聽證經驗也證明,只有由獨立、超脫、具有權威性的機構主持聽證,才能從根本上保證聽證會不會流于形式,不會被相關利益集團操縱。而目前的各種價格決策聽證會,大多不是由獨立、權威的中間機構所舉辦,一般都是“老子”替“兒子”舉辦聽證會,這種聽證制度所存在的先天不足,注定了目前的一些聽證會難以真正替普通民眾說話。因此,盡管發改委有關官員表示水價聽證會均符合規定,而民眾意見紛紛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如果聽證制度的這種先天缺陷得不到糾正,聽證會便只能流于形式,并只能為某些利益集團所利用。因此,必須對現行的聽證制度進行改革,讓獨立的機構來主持聽證,以防止聽證會符合“規定”不符合民意的尷尬再次出現。(徐經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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