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工貿委員會昨日公布了“能源基金”即節能改造專項資金的最新管理辦法,企業節能改造可獲得最高300萬元的政府貼息獎勵。此外,還首次增加了現金補貼項目,最高獎勵金額為10萬元。
節能減排需要企業參與,企業為節能進行的技術改造,往往因需要大筆資金而被擱淺。為調動企業進行改造的積極性,深圳先后出臺了多項措施。按照此次出臺的《深圳市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按項目銀行貸款給予全額貼息,但一般項目貼息總額最高不得超過300萬元,列入市政府重大項目投資計劃的重點大型節能減排項目貼息總額最高不得超過600萬元。
《辦法》改變了以往單純貼息的方式,規定對通過自愿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經市科工貿信部門評定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示范企業或項目的實施單位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保供電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如“節電大戶”,將給予5萬元的獎勵。據悉,企業如想獲得補貼或獎勵,須提交有關材料,在每年的4月、10月向市科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申請。 (記者劉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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