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國際關于中國低碳方向的議論很多,總體上可以歸納為兩大類:一個是“在低碳中發展”,一個是“在發展中低碳”,這兩個方向有很大的區別。我國選擇“在發展中低碳”的模式,是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
低碳中國,絕不是“在低碳中發展”
“在低碳中發展”是對中國發展進程的不合理修改。“在低碳中發展”,即事先設定一個“低碳”的框架,預設一大堆約束性指標,迫使中國被動接受“有條件的發展”模式。“先低碳,再發展”的路線圖是一個無條件的普遍性約束,它不考慮中國的國情,帶有強加于人的意味。
低碳,并不僅僅是低碳經濟、低碳城市,還包括很多方面,如低碳文化、低碳政治、低碳外交等等,研究“低碳中國路線圖”不宜僅僅用“低碳經濟”來概括。發展是硬道理,發展又是全面的,不僅僅是經濟增長。“發展”的概念包括解決“人人對立”和“人天對立”的兩個方面,是對實現物質極大豐富、文化極大滿足、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高度概括。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其目的本身就包含了低碳理念的成分,科學發展觀在根本上與低碳理念并不沖突。因為,發展會帶來綜合國力的提升,科學發展的成果可以有效地降低碳排放,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發展是目前的第一要務,不能離開發展談低碳。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我國已經展開了自己生態改善、環境友好、資源永續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進程,這是中國依據國情作出的發展戰略選擇。
“在發展中低碳”,符合國情和國家利益
與處在后工業化階段的西方發達國家不同,目前的中國正處在中期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階段,能源結構以化石能源為主導,煤炭、石油、天然氣等高碳能源占比高達90%,其中煤炭就占了68%,而工業化對這種能源的需求仍然在增長。經濟增長對能源供給的增量需求加上能源供應結構的制約,使中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峰值有可能到2035年以后才能出現下降的拐點。在可預見的未來30年左右的時間里,中國減排降碳的壓力巨大。中國的國情,從根本上決定了中國不可能按照西方發達國家的低碳標準采取行動,中國只能從自己的國情現實出發盡最大努力積極采取自主行動。
保障自己的發展權是中國的國家利益,不發展或者減緩發展就談不上低碳。應對氣候變化必須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統籌安排,決不能以延續發展中國家的貧窮和落后為代價。中國有13億人口,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剛剛超過3000美元,按照聯合國標準,還有1.5億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任務十分艱巨。低碳中國的主要內容,包括節能、增效、化石能源清潔化、大力發展新能源。
“在發展中低碳”,符合中國的國情和國家利益,在發展的框架內安排低碳行動才是中國正確的選擇。(中國低碳網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蕭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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