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等部委日前聯合發布《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的通知,將從明年起要求各地方電力監管部門和電網公司執行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通過改進用電方式達到提高電力資源利用效率的目的。
這是繼2004年發改委聯合電監會印發《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指導意見》后,中國在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方面又一個重要的指導性文件。
該辦法規定各省級電力主管部門應制定年度電力電量的節約指標,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電網企業售電營業區內上年售電量的0.3%、最大用電負荷的0.3%。
同時,價格主管部門應推動并完善峰谷電價制度,鼓勵低谷蓄能,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實行季節電價、高可靠性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等電價制度。
辦法并規定,電力需求側管理所需資金來源于電價外附加征收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差別電價收入、其他財政預算安排等。
據國家能源局官員稱,根據規劃,十二五(2011-2015年)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能耗將下降17.3%,十三五(2016-2020年)期間將下降16.6%。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胡家源![]() |
【編輯:宋亞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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