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概念風行的當下,低碳示范區、低碳產業園、節能環保園,甚至零排放示范區遍地開花。省、市、縣各級政府爭建低碳園區,此起彼伏。低碳產業園,儼然已成為很多城市期望以產業撬動整體經濟轉型的必然選擇。然而,正如所有新事物的實施初始,其間無序開發與方向探索兼而有之。
亂象
細究時下很多低碳產業園,或是政府追求政績的表面文章,或是開發商發展地產的噱頭把戲;甚至有些產業園,雖然打著低碳的旗號,實質上卻繼續著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的工業建設,虛假繁榮背后是一片亂象。
雖然今年8月10日國家發改委公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在全國五省八市首先開展低碳城市試點。但除了在通知中對試點省市提出五條具體任務之外,目前何為低碳城市尚無公認的清晰定論以及評價指標。
同樣,關于低碳產業園,同樣定義模糊且缺乏統一評估、監管標準。除了少數引進國際咨詢公司或者專業研究團隊進行整體規劃的產業園區以外,很多地方的低碳產業園都是當地政府“想當然”的規劃,“口號式”的推動以及“躍進式”的建設。
比如說,在某市“低碳示范區”啟動大會上,合作方之一就提出要大力發展風能等清潔能源,而另一合作方在會后則回應說該地區已經請過專家前來考察,實際環境根本不適合發展風能。連合作方之間都未達成一致意見,就已經上馬大搞低碳示范建設,可見規劃之無序。
實際上,這種不顧實際情況的現象在各地的低碳園區中很是常見。正如在一些根本不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風能,導致能源開發利用成本反而上升,出現“投入產出倒掛”現象。
另外,很多地區對于低碳技術的概念還未厘清,導致“低碳”名號往往名不副實。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各地爭建“太陽城”,無論太陽能在當地所使用的能源總量中所占比例是否達到國際標準,不管城市是否聚集了一定數量、規模以上的企業,就開始自冠“太陽城”名號。
對于這種現象,復旦大學城市環境研究中心主任戴星翼曾表示:“太陽城的蜂擁而上,暴露出我國的老毛病——裝幾塊光伏板的建筑就敢說是低碳建筑,擁有一兩家光伏企業或風機生產商的城市,就敢妄稱低碳城市或太陽城。”
如果仔細盤查各地“低碳園區”中入駐的企業,就會發現不少“低碳園區”不過是以往“工業園區”的“新瓶裝舊酒”。山東某個“低碳產業園”,首批落戶企業分別是精密滾動體項目以及汽車轉向器項目,園區發展的定位則為“重點發展有色金融加工和汽車零部件加工”。
即使是一些地方的“ 低碳園區”致力發展“新能源”項目,也仍然停留在設備制造的低端加工環節,重復競爭并且附加值低,具備技術專利或者自主研發能力的很是寥寥。在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周大地看來,這實際上還是在往制造業以及提高產能上做文章,“完全是在打著低碳的旗號,走低端制造的路子”。
區域經濟學家張明對此表示,急功近利是重要原因。他認為:“對于一些經濟比較落后的地區來說,新能源設備制造企業的入駐就意味著產業結構得到優化,這有利于提高地方領導的政績;同時企業擁有了高新技術的名頭,就可以廉價獲得土地、貸款支持,甚至還可以從各級政府獲得無償的科技開發資金支持。有了這些低于市場平均價格的生產要素,中小新能源設備制造企業就能夠在企業微利甚至虧損的狀態下持續生存。”
而且,隨著近年來“低碳經濟”熱度的攀升,各級政府爭先興建 “低碳園區”,但地區之間又缺乏統一規劃與合理協調,更加劇了重復建設現象,如一省三市爭建“太陽城”、風電設備產業園扎堆等等,使得一些過剩產能進一步擴張。
缺乏因地制宜的考慮,換瓶不換酒的開發,低端不“低碳”的企業布局,甚至是開發商的變相包裝或者政府的政績文章……種種亂象均顯示,要想“低碳園區”真正發揮出在產業中的撬動作用,還有待于統一的規范以及評估監管體系的完善。
“總的來講,地方的愿望是好的,以新的產業來替代原來的高能耗產業,或者是想提出一些新的發展概念,但是一具體化,就有點偏離主題了。”周大地曾對此評論道,“目前真正能夠經得住所謂低碳考驗的,沒有多少。”
參與互動(0) | 【編輯:許曉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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