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業內分析人士認為,已有40余年歷史的鐵礦石長協機制是利用鋼鐵企業和鐵礦石供應企業的利益互補建立起的長期依存關系,其將短期利益長期化,穩定了鐵礦石價格的波動。而淡水河谷提出的“季度鐵礦石定價機制”徹底改變“年度鐵礦石談判機制”并最終動搖長期協議制度,通過制度來影響鐵礦石國際貿易。
淡水河谷中國公司事務總監湯安萍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原有的年度談判定價模式已經改變了。淡水河谷與中國鋼企達成的季度礦價,均采取新加坡普氏指數作為‘中國現貨市場價格指數’,而普氏指數又以青島港65品位的鐵礦石到岸價的3個月均價確定!
此前,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秘書長單尚華曾提出了季度定價改革方式,認為鐵礦石季度價應當與鋼價指數掛鉤,而不是和普氏指數掛鉤,遭到了淡水河谷方面的嚴詞拒絕。
正是在淡水河谷提出季度定價之后,全球第二大鐵礦石生產商力拓和第三大鐵礦石生產商必和必拓緊隨其后宣布,與多數亞洲客戶以到岸價并在更為短期的價格基礎上達成了鐵礦石價格協議,從而取代以往的年度價格合同。
參與互動(0) | 【編輯:許曉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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