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這部法是為了調節收入和財產分配,還是為了籌集地方的道路建設基金,是為了達到節能減排目的,還是解決城市擁堵?”在今天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七次會議分組審議車船稅法草案的過程中,與會人士紛紛建議該法應該首先明確立法目的。
溫孚江委員說:“我們立法的出發點不要總想從老百姓兜里掏錢。怎么既鼓勵消費、拉動內需,又給老百姓減稅,這才是我們首先應該考慮的問題。”
對于該法到底是為何而立,朱永新委員發出疑問:“法律是主要想解決財產的問題,環境的問題,還是交通的問題?”他表示,如果主要是想解決財產問題和稅賦公平問題,應該考慮消費稅,消費稅比車船稅更合理。“我們簡單計算一下,用100萬購一輛車,交消費稅肯定比車輛稅要多。所以,消費稅才是制約高消費最好的辦法。”
朱永新說:“草案規定對使用新能源、節約能源的車,可以減征或免征,這對于節能減排有好處,但什么是使用新能源、節約能源的車?誰來界定?這恐怕不是一個地方政府就可以說了算的,有些打著新能源幌子的車船,可能實際消耗的能源更多。所以必須有嚴格的規定。”
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說,目前從網上和身邊有車人的反映“感到此法是加價的法律,而且是變相加價,影響面特別廣。”為了考察這一觀點,陳偉才特意觀察了北京路上汽車的排量。“我今天從駐地來人民大會堂,路上沒見到一臺1.0以下排量的車。材料里說1.0以下排量車的稅額減少,1.0~1.6的基本不變,1.6以上的都要漲。現在城市中的主打車型是1.6至2.0的私家車,這一塊基本上都要漲價,車船稅法按照現在的稅額進行征收,會影響絕大部分的車主。所以我建議稅額方面應該作相應的調整。”
蔣莊德委員發出建議,在車船稅法立法過程中“應該好好聽一下廣大消費者和車主的意見,從而使車船稅法制定得更全面、考慮更周到。”(張偉杰 楊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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