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中國,政府與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之間的密切關系歷來為人詬病,在這樣的背景下,作為壟斷經營及同政府保持密切關系的國企,即使在環境污染方面記錄不佳,也很少受到懲罰。據有關部門調查,在3486家排放廢水的國控企業中,超標排放的有36%;在3557家有廢氣排放的國企中,全年部分和全部超標的占41%。但對這些企業進行環境執法卻面臨重重困境。所以,說到底這不是環境問題,而是一個政府意愿和政企關系的問題。
其實,這次紫金礦業“毒水事件”發生之前,在環保部5月通報批評的11家存在嚴重環境問題的上市企業中,紫金礦業位列榜首,此前這家企業也多次被通報,但在地方政府的庇護下,從來就沒人能拿它怎么樣。2010年紫金礦業集團竟然榮獲“2009年度中國最誠信企業”稱號。即便在其釀成重大環境災難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紫金工作人員也對媒體記者說:“政府不會允許我們成為BP。”在中國,由于國有企業、政府有股份的企業和政府之間的緊密關系,環保部門對其監管也更顯吃力。這也就不難理解中石油、紫金礦業等企業肇事后不是在第一時間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積極采取措施善后減少污染造成的損失,而是企圖掩蓋事件真相并拒絕賠償。
涉足環境保護的力量應該是多元的:立法機構、司法機關、媒體、輿論、NGO等民間社會、國際組織都應該在其中發揮作用。但在中國的現狀是:如同國有企業壟斷了某一經濟領域一樣,政府也壟斷了相關權力。在立法機構軟弱無力、民間監督受到打壓、而大型國有企業事實上已經和政府形成了利益集團同盟的情況下,中國的環保力量無從發揮作用。
說到這里,有一個思想上的誤區不得不提:面對高發的環境災害,通常的解決思路都把希望寄托于政府積極干預企業行為。但在官商一體化、政府權力過于集中而其他環保力量無權的格局下,中國的環境保護其實處于兩難境地:如果提升政府權力、使其更大規模地干預市場,則權力尋租的空間就會擴大,腐敗更多,環境問題更難解決;如果縮減政府權力,則不受制約的企業就會更加肆無忌憚地破壞環境。
這樣看來,如果現有的權力壟斷格局不變,那么中國的環境問題基本是一個無解的死結。
根據環境污染的周期性規律,可以預計的是:在制造業經濟高速發展了30年之后,中國即將進入環境災害事件的集中爆發期。在這一時期,同政府有密切關系的大型壟斷企業將在環境污染中扮演重要角色——雖然這些企業是由納稅人的錢建造的,但由于其特殊的經濟和政治地位,其對納稅人生存環境的威脅甚至比私企、外企來得更直接、更霸道。要扭轉此種令人痛心的局面,最根本的還不是調整政府和企業之間的關系,而是打造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本身。唐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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