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正式發文通知,對用作生產乙烯、芳烴等化工產品原料的國產燃料油實行免征消費稅、進口燃料油返還消費稅的政策,執行時間為今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有分析人士認為,我國這部分的燃料油年消耗量大約在200萬噸,按0.8元/升的消費稅計算,可能將減少16.2億元的稅收。
事實上,0.8元/升的燃料油消費稅是從2009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當時由于成品油定價機制的運行,除了汽油和柴油之外,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航空煤油等消費稅單位稅額全部上漲到了0.8元~1元/升不等。燃料油也從0.1元/升攀升到了0.8元/升。
“這次政策顯示,國家正在對成品油價稅費改革做微幅的調整,減輕了企業的負擔。”易貿資訊分析師劉傳軍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新政對于中石化、中石油影響并不大。這兩家央企基本上是使用石腦油來生產芳烴和乙烯的,不太使用燃料油。而且,由于上下游產業鏈的影響,兩大公司一般也很少采購石腦油,而是加工完石腦油之后直接煉制化工品,并不存在消費稅的問題。
國內使用燃料油生產加工化工產品的企業,主要是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下屬的沈陽化工(000698.SZ),以及中海油旗下個別公司。
沈陽化工內部高層告訴本報,公司每年根據需求不同,要使用渣油30萬噸~40萬噸作為原料,再制出乙烯、丙烯等化工產品。公司上繳渣油消費稅時,參考的就是燃料油0.8元/升這一價格。
多位證券公司研究員向本報透露,按照40萬噸計算,這家企業一年將增加3.2億左右的利潤。
不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機構人士也表示,新政還有一些模糊的地方:比如渣油是不是算燃料油;明年是否還會繼續執行等。
目前國內多數公司都采用原油來生產乙烯、芳烴,而不是使用高含硫的燃料油。
但是,使用更差的產品如燃料油、渣油加工煉制化學品,其實是一種新的技術探索。一方面渣油含硫量很高,技術難度大;其次,燃料油或者渣油產出的化工輕油量比較低,很多公司不愿采用這種技術路線。因此,政府部門希望通過財稅調整來鼓勵這類技術。
劉傳軍指出,由于進口燃料油可以替代原油,因此國家希望通過這一政策來鼓勵企業更多地使用燃料油生產化學品。這也意味著,短期內國家也不可能向其他企業放開原油進口資質,仍由中石油等央企負責原油進口。
中國化工網分析師趙京敏則表示,這一政策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監管會有難度,部分煉廠可能會通過一定手段虛報、多報用于生產乙烯、丙烯和苯等化工產品的燃料油數量,鉆政策空子,多增加一些退稅、免稅的收入。
從國內近三年來的燃料油表觀消費量數據來看,2007年為4344萬噸,2008年3664萬噸,2009年3400萬噸,一直呈下降態勢,今年上半年我國燃料油消費仍在萎縮。今年前6個月,我國燃料油表觀消費量為1832.45萬噸,同比減少4.80%。
海關總署數據也顯示,2010年1~7月,國內原油總體進口量大幅攀升了24.21%,達到1.396億噸;然而前7個月我國共計進口燃料油1407.7萬噸,同比大降12.31%。(王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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