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福建省環保廳通報稱,7月3日,紫金礦業集團公司旗下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污水池發生滲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現死魚。同日,紫金礦業也發布公告,披露了這一事件。許多評論認為,這樣一起污染事件,不但性質嚴重,而且紫金礦業遲報9天,必須予以重罰。
遲報9天 不容辯解
雖然媒體報道稱,對于這一惡性事件,紫金礦業解釋為“受本次福建境內持續強降雨影響”,對于遲報事故解釋為“對事件的原因要盡快有一個判斷,這個判斷明確以后,傳達給相關的群眾,才不會引起恐慌”。但是這些解釋并沒有獲得網民的諒解。
署名“我心飛翔”的網友表示,公司公告可以在事件發生9天以后發布。作為一家公眾公司,在出現對公司經營可能產生嚴重問題的事件后,直到第9天才對外公布該事件,顯然是無視公眾利益。抑或是公司開始就是想瞞報,私下處理,因為這樣符合我們國內企業處理危機的一貫手法,只是在后續事件曝光后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被迫公告。
署名譚浩俊的博客文章認為,很顯然,紫金礦業的廢水滲漏污染事件,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不是天氣原因造成的,而是主觀上不重視造成的。如果紫金礦業有環保這根弦,就不可能出現下屬多家公司存在環保問題,也不可能在廢水滲漏事件發生后9天才公開事件信息。
應該予以重罰
署名“阿鵬”的網友表示,國家環保局應該有所作為了,對紫金礦業的嚴重污染事件應迅速介入并調查出事實真相,并嚴懲這樣的污染公司,為我們守護好這一片潔凈的環境。
署名“邦尼”的網友表示,一邊是國家不斷加大對環保的投入,一邊是一些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顧社會和國家的整體利益進行違規排放,或者出現像紫金礦業這樣的惡性事故。為什么我們那些企業會那樣漠視整個社會的利益呢?說到底就是違規成本太低,或者所涉及到相關利益太深。
署名譚浩俊的博客文章認為,改善企業形象、提高企業素質,必須通過完善監管體制、健全監管制度、加強監督力度等來加以規范和約束。尤為迫切的是,要加快上市公司的退出機制,對類似紫金礦業這樣不注重企業形象塑造、不嚴格遵循上市公司規則和社會公德的公眾公司,必須以退市這樣嚴厲而苛刻的方式,才有可能使其真正重視形象改善、行為規范、責任落實。
此外,有網友認為,污染事故造成的漁業損失也應該由紫金礦業負責賠償。
投資者損失誰來補償
盡管紫金礦業的污染事件公布后,其股價跌幅有限。但是,部分機構已經下調了紫金礦業股票的投資評級。許多投資者認為,紫金礦業的信息披露存在問題,除了經濟賠償和環保處罰外,紫金礦業還應該補償投資者的損失。
有網友指出,在7月5日至9日這5個交易日里,紫金礦業A股連續上漲,從7月5日的最低價5.64元一度上摸至7月9日的最高價5.99元,最大漲幅為6.2%。這期間有很多投資者買入了紫金礦業股票,此后的12日紫金礦業才公告污染事件,這個損失應該由紫金礦業賠償。
還有網友指出,紫金礦業因為信息披露問題,曾多次遭到證監會等有關部門調查。對于像紫金礦業這樣信息披露屢次出現問題的公司,證監會應該加大處罰力度,保護好投資者利益。(記者 張松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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