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價局發出通知,經省物價局批準,從7月1日起,調整我市除居民生活用氣外的各類天然氣銷售價格。
黃陂、新洲、江夏、蔡甸、漢南區的“工業(含國家鼓勵類服務業)”、“商業及其他”兩類天然氣銷售價格,按上表規定的標準執行
據介紹,按照國家、省的有關要求,我市在調整天然氣銷售價格的同時,采取調整出租車燃料附加的方式,緩解氣價提高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出租車燃油附加更名為燃料附加,并由現行的0.5元/車次調整到1元/車次。
據悉,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后,市區物價部門將加強天然氣銷售價格的監測分析,密切關注市場價格動態;強化天然氣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
天然氣公司要及時做好價格調整后的相關工作,組織安排抄表、釋疑解惑等工作,提高服務質量,確保調價方案平穩實施。
參與互動(0) | 【編輯:宋亞芬】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