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8日電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今日在作審計報告時表示,審計情況表明,在中共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水利建設投入大幅增加,大江大河的防洪抗旱能力明顯增強。但部分項目建設效果較差,違規占地等侵害農民利益的問題比較突出。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28日開始審議2004年中央決算和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李金華說,審計和調查水利部及長江水利委員會等7個流域機構和湖南、湖北等15個省(區、市)水利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資金總額716.46億元,占同期全國水利建設總投資的77%;查出滯留資金35億元、其他違規金額近14億元,占審計資金總額的7%。
一是有三分之一的項目未按期建成,有些項目存在質量隱患。審計抽查354個項目,其中有109個未按計劃建成;有21個存在嚴重質量缺陷。山西省2003年應完工的20座病險水庫加固工程,因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實際僅完成8座,而且其中7座未達到設計要求,難以實現防洪供水等預期目標。
二是部分水利建設資金被滯留、擠占挪用和損失浪費。審計發現,截止2003年底,水利部及7個流域機構滯留資金13.85億元,15個省級水利機構滯留資金22億元,兩項合計占當年水利建設資金總額的11%。黃河下游治理、懷洪新河續建工程等10個水利項目共結存閑置中央水利建設資金24億元,部分資金閑置長達5年,投資效益難以發揮。1998年至2003年,陜西省財稅部門從籌集的水利基金中提取業務費1.22億元,占全省同期征收水利基金總額的10%,大多用于發放職工補貼、獎金。
三是違規征地、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征地補償款問題嚴重。審計抽查186個項目,有25個項目違規征地28.7萬畝,有9個項目拖欠征地補償款和農民工工資3.71億元。一些工程向農民支付的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用等,明顯低于規定的標準。一些地方在工程建設中還違規讓農民無償投勞以抵頂地方政府應配套資金。如淮河干流陳族灣大港口圩區治理工程概算總投資2.13億元,中央與省級資金全部到位,而市縣配套的1 070萬元,全部讓農民無償出工抵頂。
此外,太湖、淮河、海河、遼河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資金審計情況。“十五”期間,國家為造福于民,加大了“三河一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共安排1460個項目,計劃總投資1 076億元。這次審計查出違規問題金額23.68億元,占審計資金總額的6%。突出問題是,一些地方水污染防治項目建設進展緩慢,如無改進將難以如期發揮效益。截止2003年底,審計的12個省(區、市)856個項目中有425個未開工,占49%。河北、安徽、內蒙古、山西、吉林5省(區)的投資完成率均低于15%。12個省有15.66億元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資金被擠占挪用于其他工程、辦企業、出借或建房買車等,影響項目建設。抽查78個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有60個因配套建設滯后或運行資金不足,不能滿負荷運轉,污水處理能力閑置;有9個處理后的污水長期不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