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5日電 性騷擾,特別是發生在工作場所的性騷擾,正逐漸成為日益凸顯的社會問題和法律問題,并已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公開討論。法制日報報道,專家建議,在將來的勞動法修改中應對工作場所的性騷擾有一個原則性規定,并通過修改勞動法,禁止性騷擾。
國際勞工組織與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以及中國企業聯合會日前在京聯合舉辦了反對工作場所性騷擾國際研討會。與會專家學者呼吁,要在勞動法中對工作場所性騷擾問題作出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并通過法律規定強制企業在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有禁止性騷擾及相應的處罰條款。
中國目前尚無直接和明確禁止性騷擾的法律規定。中國的勞動法中對工作環境中女工權益的保護,有專門的條例規定,但主要涉及的是勞動中和孕期、產期及哺乳期等的權益問題,對性騷擾等侵犯女性人身權利的行為沒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受這一法律框架的影響,中國的企事業單位在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制訂內部管理章程和規則時,基本都沒有禁止性騷擾的內容。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學者唐燦長期關注性騷擾問題。唐燦在對許多企業和員工進行調查和訪談后作了分析比較,發現工作環境中的性騷擾在分布上呈現出這樣的特點:一是新興的經濟類型企業性騷擾問題突出。這些經濟類型主要指外商獨資、中外合資、私營企業等。其調查顯示,在這些企業759名接受調查的女工中,有36.8%的人曾受到過不同形式的性騷擾。二是管理規范化程度較低的企業更容易發生性騷擾。三是服務業是性騷擾高發的行業。
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中心理事長王行娟在研討會上介紹,從1992年到2002年,該中心共接到有關性騷擾的咨詢求助電話526個。主要的人群是公司職員、工人、學生和公務員,而職員占到了總數的1/4。性騷擾的發生以職業場所為主,其次是家庭和親屬。來自上司的性騷擾占總數的32%,來自同事的占16%,兩者合計約占總數的一半。所有受到性騷擾的來電者都反映,她們處在弱勢地位,如果沒有法律的保護,往往難以與騷擾者抗衡。因此,向婦女熱線傾訴和求助的來電者,絕大多數選擇了沉默、忍氣吞聲、委曲求全。
中國企業聯合會雇主工作部法務主管趙國偉在研討會上指出,工作場所性騷擾主要包含兩種類型,即“交易性”騷擾和“制造敵意工作環境”騷擾。“交易性”騷擾指在企業身居高位者以給予或保持某種工作中的好處,包括加薪、提拔、提供培訓機會等,向員工提出性要求。“制造敵意工作環境”騷擾指不受歡迎的性攻擊、性要求,或其他帶有性色彩的語言或身體行為。其后果是形成不利于工作的,甚至是有害的工作環境。
那么,如何制止工作場所的性騷擾?出席會議的專家建議,在將來勞動法修改中,應對工作場所性騷擾問題有一個明確的原則性規定,因為該問題的存在事實上主要是基于就業與勞動關系確立、變更和解除過程中的基于性別的機會不平等產生的問題。同時對于工作場所性騷擾的事前預防和事后處理,雇主與雇員都應承擔相應的義務,因此在勞動法中作出規定比較可行、有效。
他們建議,在勞動法中應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提供一個公平、安全、無傷害的良好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用人單位必須制定禁止性騷擾的紀律規定,必須確定專門的機構受理職工有關性騷擾的投訴,負責調查處理等等。同時這些內容還應該寫進勞動合同。如果職工在企業經常受到性騷擾,企業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職工對企業有關性騷擾的處理結果不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請求勞動仲裁部門予以解決。
與會人士還指出,目前在中國當有關性騷擾的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時,面臨兩大難題:一是由于中國訴訟法對于受案范圍的嚴格規定,起訴理由如果不能明顯地被包含在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即使該理由是正當而充分的,仍會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從而使受害人的相應權利得不到司法保護。性騷擾案件主要侵犯的是人格權,而人格權在中國又長期被視為一種抽象的權利而不被法院受理,因此該類案件要想得到受理就得以其他權利如名譽權受損為由提起訴訟,這種起訴理由的不適當對原告提供相應證據和提出合理賠償請求都是不利的。二是因為這類案件的直接證據包括人證、物證、書證的獲得都相當困難,如果不能根據案件具體情形合理分配當事人雙方的舉證責任,就會使絕大多數性騷擾案件以原告敗訴而告終。
為了解決上述兩個難題,專家呼吁出臺相應的立法解釋來對目前民事訴訟的受案范圍和證據規則作相應的修改與完善。首先受案范圍應當適當擴大,尤其是對人身權利這一公民基本權利受到侵害的,應當給予全面而系統的司法救濟。同時證據規則應當具有一定的靈活性,能夠允許法官考慮到當事人一方在證據獲得和搜集中的明顯弱勢地位,對舉證責任進行適當的調整和傾斜,從而在實際上做到舉證責任的合理分擔。這樣,才能確保性騷擾的受害者權利得到切實維護。
案例鏈接
中國首例性騷擾案
2001年7月,陜西省西安市某國有公司一位30歲女職工童某將其所在公司的總經理告上法庭,童某因此成為中國首例性騷擾訴訟案原告人。童某在訴狀中稱,早在1994年該公司總經理就以將她調到好的部門工作為誘餌,在辦公室里對她動手動腳。在她拒絕后該總經理開始在工作中處處對她進行刁難,甚至停止她的工作,并無故扣發她的獎金和福利。2001年10月24日,西安市蓮湖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最終以缺乏證據駁回了童某起訴。
女合同工狀告局長案
2002年4月,貴州省貴陽市某供電局29歲的女合同工王某的父母,以監護人身份對該局局長、58歲的俞某提起訴訟。訴狀稱俞某在2001年5月以談工作為由,在其辦公室強行對王某猥褻、侮辱,遭到反抗時威脅說要解雇她。王某因恐懼患上精神分裂癥。法院最終因證據不足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中國首例性騷擾勝訴案
2002年7月,湖北省武漢市女教師何某向江漢區人民法院提起性騷擾訴訟。何某和盛中(化名)都是武漢一所商業中專的英語教師。原告稱,2000年下半年盛中多次對她性騷擾,侵犯了她的人格權。經江漢區法院和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兩級法院審理,終審認定:被告侵犯原告的事實成立,判盛中向何某賠禮道歉。此案何某勝訴,遂成為中國首例性騷擾勝訴案。(陳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