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3日電 據人民日報消息,四川省委近日制發了《四川省省屬高等學校黨委常委會決定重大事項議事規則(試行)》。
連同之前制定出臺的《中共四川省委關于市(州)、縣(市、區)黨委常委會決定重大事項的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級部門黨組(黨委)決策重大事項議事規則(試行)》,使全省市、縣黨委、省級部門黨組(黨委)、省屬高校黨委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完善了黨委內部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為確保黨委班子協調高效運轉,增強整體活力奠定了制度基礎。
四川省委把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健全內部議事規則,完善內部運行機制,作為加強各級各類黨委領導班子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措施來抓。四川的“三個議事規則”主要有四個特點:
對重大事項范圍作出了明確具體的界定。《中共四川省委關于市(州)、縣(市、區)黨委常委會決定重大事項的暫行規定》規定,市、縣黨委常委會決定重大事項范圍包括本地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黨的建設、民族團結、維護穩定等8大類24個方面。《四川省省級部門黨組(黨委)決策重大事項議事規則(試行)》規定,省級部門黨組(黨委)決定重大事項范圍包括本單位(系統)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投資項目、重要人事任免等4大類10個方面。《四川省省屬高等學校黨委常委會決定重大事項議事規則(試行)》規定,高等學校黨委常委會決定重大事項范圍包括學校改革、發展、穩定、黨的建設等6大類20個方面。既充分體現了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又較科學地劃分了黨委與行政決定重大事項的范圍,有效避免和克服了一些單位和地方黨委(黨組)決定重大事項范圍的不確定性帶來的黨政職能不分、班子“內耗”嚴重、執政效率低下等問題。
對重大事項的議事決策方式提出了剛性要求。三個議事規則規定,凡涉及人、財、物等重大、敏感問題,都必須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并以會議表決形式體現領導集體的意志,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對各類班子都明確要求,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必須全部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
對重大事項的議事決策程序作了具體規范。三個議事規則規定,研究決定重大問題,必須嚴格按照會前協調、準備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討論、逐項表決、做出決策、形成紀要等七個程序進行,任何顛倒程序、刪減程序、變通程序的行為都將受到嚴肅查處。
強調重大事項議事決策要接受監督。三個議事規則規定,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必須“原汁原味”地記錄每個環節的詳細情況,形成會議紀要送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監督。
從運行情況看,制定各類黨委(黨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從領導制度和工作機制上保證了民主集中制的貫徹執行,保證了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有利于各級黨委(黨組)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促進各級黨委(黨組)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劉裕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