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七月五日電(記者莫成雄)《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及《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于今年六月三十日正式生效后,海南省將有一點二萬漁民棄船上岸,另謀生計。對此,海南省政府積極采取有力應對措施,多方妥善安置轉產漁民,取得明顯成效。
物產豐腴的浩瀚北部灣,是海南省數萬漁民長期以來牧海耕漁的傳統作業漁場。據了解,北部灣劃界后,海南省傳統作業漁場將縮減三分之一以上,大批漁船將退出傳統作業漁場。
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副廳長黃良勝說,海南省是海洋大省,捕撈業是海南省漁業的主導產業。目前,海南省在北部灣的海洋捕撈產量占全省海洋捕撈總產量的七成左右。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生效后,海南省一千多艘漁船將退出北部灣漁場,沿北部灣及鄰灣的一點二萬漁民將“洗腳”上岸,海南省在北部灣的捕撈產量將受到較大影響。
黃良勝介紹說,針對北部灣漁場的縮減,海南省政府積極采取有力應對措施,多方妥善安置轉產漁民,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轉移漁場。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生效后,海南省將有一千多艘漁船不得不遠離家門,轉移到海南島東部、南部、南海北部以及西沙、中沙、南沙漁場生產。
二是培訓轉產漁民,開拓漁民自主就業門路。目前,由海南省水產技術推廣站承擔的全省海洋捕撈轉產轉業漁民培訓已在全省全面啟動,其目的是讓轉產漁民盡快掌握一定工作技能,引導漁民因地制宜地發展漁業相關產業,如水產養殖、水產品加工、流通、運輸、休閑漁業或其他非漁產業。據了解,海南省迄今已舉辦十二期培訓班,培訓漁民一千六百人次。
三是興建新項目,吸納轉產漁民就業。去年,海南省政府利用國家財政部、農業部下達的首批海洋捕撈漁民轉產轉業專項資金二千三百六十萬元,興建了十一個水產養殖、水產品加工等轉產轉業項目,以安排轉產漁民就業。
四是對漁民轉產轉業給予政策扶持。海南省政府作出財稅優惠規定:從北部灣漁場轉移到西、中、南沙生產的漁船,免征農業特產稅,免收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北部灣沿海從事捕撈的漁民轉產從事養殖業的,由當地政府安排養殖用海,每人使用淺海海域三十畝以內的,免收海域使用金,三年內免征農業特產稅。
對于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的實施,海南絕大多數轉產漁民都表示理解和支持,聽從政府的安排。這些世代以船為家、以捕魚為生的“漁老大”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既然協定生效了,我們就得以大局為重,自覺遵守漁業協定,不違規,不越界,規規矩矩捕魚,盡量避免和減少涉外漁業糾紛。協定生效后,進入北部灣作業的漁船將有所控制,從長遠來看,也是為了保護資源,有利于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