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6日電 據新華社報道,越南第十一屆國會第五次會議15日通過決議,批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于兩國在北部灣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劃界協定》。
決議說,越南重申將與中國一道共同維護北部灣海上邊界的長期穩定,在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以及合作保護北部灣生態環境的基礎上,維護和發展越中兩國的傳統友好關系。
決議還說,越南政府將制訂落實北部灣劃界協定的總體規劃,以及逐年落實這一協定的具體計劃。
北部灣是中越兩國陸地和中國海南島環抱的海灣。中越兩國政府于2000年12月25日在北京簽署了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黃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