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6日電 受人雇傭調查他人底細,誰知被對方發現,調查員黃立榮就這樣死于非命。北京青年報報道,作為北京第一個“殉職”的“私家偵探”,黃立榮被害案受到了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今天上午,此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北京“美麗人生”保健品公司董事長趙君和員工楊占利將被押上二中院受審。目前還有兩名嫌疑人在逃。
2003年12月13日,一輛無牌照轎車在北京醫院正門南側扔下一具男尸后揚長而去。警方調查發現,死者是一名自由職業者,名叫黃立榮,工作范圍涉及商業調查、處理債務以及個人隱私等。隨后的調查發現,黃立榮之死源自陜西省某民營制藥廠與趙君之間的商務糾紛。黃立榮接受了制藥廠的委托,調查趙君的底細。
市檢二分院的起訴書中稱:趙君發現有人使用拍照、窺視等方法對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進行監控時,便與楊占利等員工在東城區某中醫門診部門前,將正在監控自己的黃立榮抓住。在趙君的指使下,又將黃立榮帶至門診部里進行暴打并逼問,造成黃肝臟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私家偵探”和一些法律界人士看來,黃立榮案絕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而是一直處于尷尬地位的民間調查業諸多問題的一次集中爆發。
1993年公安部發布了《關于禁止開設“私人偵探所”性質的民間機構的通知》(公通字1993第91號),這一《通知》至今有效。盡管工商部門未批準過偵探公司性質的企業,但的確有一些企業往往以開展社會調查、商業調查等業務的調查公司名義進行注冊,然后私自擴大經營范圍,開設一些如婚姻探疑、調查取證、行蹤調查等偵探性質的服務項目。據業內人士介紹,調查業發展極為迅速,北京大概有100多家調查事務所、數千名從業人員,規模大的調查所能有員工上百人。有關政府部門已經在我國幾個大城市對這一行業進行摸底調查。社會調查是否能名正言順還沒有定論。有專家提醒“私家偵探”們在工作過程中一定要使用合法手段,同時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防止出現更多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