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七日電 (記者 朱大強)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人近日在對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調研時強調,各地要樹立“三防”意識,實現“三個轉變”,確保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全面深入健康發展。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邱學強指出,從全國十個省市試點工作看,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已初步摸索出一些比較成功的經驗和做法。目前,要在指導思想上牢固樹立“三防”意識,在總體上進一步實現“三個轉變”。
邱學強說,“三防”,一是防“控”,要自覺主動、真心誠意地接受監督,切實防止檢察機關在案件監督過程中控制和引導人民監督員,影響人民監督員獨立進行評議和表決。
二是防“漏”,要切實防止有的檢察機關將“三類案件”中的個別案件不納入監督程序,人為地造成“漏”案,對于已經漏掉的案件,檢察機關要逐個重新納入監督程序,確保案件得到公正處理。
三是防“濫”,要切實防止隨意突破高檢院的規定,亂提口號,各行其是。應當重申監督范圍不能隨意縮小,也不能隨意擴大,切實避免產生不統一、不規范的現象。
“三個轉變”:一是各試點檢察機關的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要從被動接受監督向主動接受監督轉變。二是要實現從單純由人民監督員辦公室承辦到確立各相關業務部門齊抓共管、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的轉變。三是要實現把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當作權宜之計向全面建立長效性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的轉變,扎扎實實做好試點的各項工作,為全面推開這一制度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