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8日電 中共中央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港澳媒體今日紛紛發表評論及解讀文章給予了高度評價。
《香港文匯報》援引中共理論權威專家、中央黨校教授葉篤初的話表示,兩者構成了中國執政黨防治腐敗的成熟體系,其完備、細致之程度,在現今世界政黨中是首屈一指。
葉篤初教授用四個“前所未有”來概括這部《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特點和亮點:第一,正式確立各級紀委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這是前所未有的;第二,統一規定十項監督制度,形成全面整體推進態勢,這是前所未有;第三,首次規定黨代表的監督責任,從而為全面推行黨代表常任制找到了切入點,對發展黨內民主有重大的意義,這是前所未有;第四,賦予輿論監督的法規保障地位,在監督條例中正式載明:“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重視和支持輿論監督,聽取意見,推動和改進工作。”這是前所未有。
至于《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行,葉教授認為,這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統對黨內違紀行為定性量紀的正式法規,具有基礎性、全局性的作用。
《香港商報》則發表文章援引北京有關專家的觀點認為,這部條例解決了“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對應當經集體討論決定而未經集體討論,也未征求其它成員意見,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的事情,除遇緊急情況外,應當區別情況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文章還稱,《條例》最引人矚目之處則是,明確了監督的對像直至最高層,比如,《條例》規定了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的意見如何反映。專家指出,這是一個重要的創舉。其次,《條例》還首次以法規的形式強調了對“一把手”的監督,并將其列為監督的重點。圍繞此問題,《條例》規定了一系列的內外部制度。
專家還指出,任何法律法規都是人為產物,本身難免不完善,執行過程更難免人為因素。《條例》的出臺,不代表反腐就可安枕無憂,最重要的是對《條例》執行的監督,如果有法難依或有法不依,再好的《條例》也只能是“紙上談兵”。
《香港大公報》也報道說,《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頒布實施,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將起到重要作用。
《澳門日報》則發表題為《中共頒例嚴肅黨紀》的報道,中共中央近日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了重點報道和很高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