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1日電 上海證券報報道說,中國銀監會近日表示,11月下旬以來,國務院先后批準了8省(市)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方案,這標志著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今年8月,國家決定在浙江、山東、江西、貴州、吉林、重慶、陜西和江蘇8省市率先進行農信社改革試點。
從國務院批準的8省(市)農信社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看,8省(市)實施方案均按照國務院15號文件要求,對此次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的重點內容作了具體規劃,就管理體制、產權制度、政策扶持以及經營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
管理體制改革方面,8省(市)實施方案都明確提出由省級政府承擔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風險責任,并提出了具體落實的工作措施。除重慶、江蘇已建立省級聯社外,其余6省均選擇省級聯社作為省級政府管理本省農村信用社的載體。據悉,年內將有1家省級聯社掛牌,明年1月底2月初其余省級聯社將陸續掛牌。
產權制度改革方面,各地結合實際選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繼續規范完善合作制等多種制度形式,并積極推行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大力吸收各類經濟主體和自然人入股。初步匡算,2004年,8省(市)將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30家左右,有30%以上的縣(市)將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目前,各地正在制定轄內信用社增資擴股的計劃,經過2-3年的努力,在政策扶持的基礎上,通過增資擴股,農村信用社資本充足率將達到監管部門的規定要求。
政策扶持方面,國家除給予8省(市)部分農村信用社保值儲蓄利息貼補,并在稅收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外,對8省(市)農村信用社將給予380億元資金扶持(包括中央銀行專項票據和專項借款)。與此同時,各地方政府也結合實際提出了資金支持、資產置換、清收不良資產、打擊逃廢債等扶持措施。
經營機制方面,8省(市)方案按照國務院明確的"花錢買機制"的要求,在國家和地方政策扶持的基礎上,都提出要結合產權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完善法人治理,促進信用社形成"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擔風險、自我發展"的良性運行機制。
據悉,為進一步做好改革試點方案的實施工作,銀監會決定近日組織召開8個改革試點省(市)座談會,就有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