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9日電 中國將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主監管制度,以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18日召開了金融監管第一次聯席會議。會議討論并通過的“金融監管分工合作備忘錄”明確提出,按照分業監管、職責明確、合作有序、規則透明、講求實效的原則,對金融控股公司內的相關機構和業務,按照業務性質實施分業監管;對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團公司依據其主要業務性質,歸屬相應的監管機構負責監管。
新華社報道說,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權下,完全或主要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中至少兩個不同的金融行業提供服務的金融集團。
“金融監管分工合作備忘錄”還提出,這三家監管機構分別向其監管對象收集信息和數據,負責統一匯總、編制各類金融機構的數據和報表,并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遇到重大監管事項、跨行業監管、跨境監管等復雜問題時,這三家監管機構將及時進行磋商;每季度召開聯席會議,討論、協商具體專業監管問題。
銀監會負責人說,建立金融監管協調合作機制,實現監管信息共享,有助于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與配合,提高監管效率,實現對金融機構及其業務的持續有效監管,保證金融業安全高效穩健運行。